陵水黎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开展全县散葬烈士墓迁移及收集烈士遗物的函

陵水黎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开展全县散葬烈士墓迁移及收集烈士遗物的函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烈士褒扬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提升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水平,从根本上改善我县烈士纪念设施整体面貌,大力提升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红色教育功能。2023年我县烈士纪念园项目正在建设中,预计今年年底将建成并投入使用,为提前做好我县散葬烈士墓迁移和纪念园陈列馆工作,现将开展迁移及烈士遗物征集工作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各乡镇要根据《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烈士安葬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按照“应迁尽迁、集中管护”的原则,切实做好烈士亲属迁移意愿调查和劝导工作,实现我县散葬烈士墓应集中尽集中、应修缮尽修缮的工作目标。

二、凡是在县项目征地范围内的烈士墓,或者影响项目建设施工确需搬迁的烈士墓,一律要求迁入我县烈士纪念园。对征地已取得补偿的烈士墓,由家属(亲属)自行进行迁移。

三、对于未在征地范围内的烈士墓,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主动同意与我局签订迁移至县烈士纪念园协议的,由政府全额出资迁移,并优先按照申请时间和墓位顺序安排。

四、请各乡镇对陵水革命烈士和革命英雄有关遗物进行征集,征集活动以无偿捐赠为主。对确有价值,家属(亲属)无意捐赠的实物,经征得同意后,可复制后将原件退回。

五、散葬烈士墓迁移入园调查摸底工作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革命烈士和革命英雄有关遗物征集工作在今年9月底前完成。近期我局将派出工作组,进村入户开展调查摸底,请各乡镇积极主动配合。

此函

陵水黎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5月31日

(联系人及电话:陈维平138*****06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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