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HZC2023-C2-00185-HHGF-0005:弥勒市2023年市政道路车行道维修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HHZC2023-C2-00185-HHGF-0005:弥勒市2023年市政道路车行道维修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弥勒市2023年市政道路车行道维修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05-3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弥勒市2023年市政道路车行道维修项目
采购单位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区域 红河州 公告时间 2023-05-3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05-31 08:30:00至2023-06-07 17:30:00
每日上午:08:30至11:30 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06-12 09:0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开远市祥云路泸江名流2幢21号商铺红河贵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预算金额 ¥38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桂红润
项目联系电话 187*****812
采购单位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 弥阳镇吉山北路10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3-*******
代理机构名称 红河贵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开远市祥云路泸江名流2幢21号商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87*****812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弥勒市2023年市政道路车行道维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06-12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ZC2023-C2-*****-HHGF-0005

项目名称:弥勒市2023年市政道路车行道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388

最高限价(万元):388

采购需求:城区市政道路沥青(水泥)路面及基层的铣创与恢复,电力、供水管道的敷设与混凝土包封,雨水蓖子、路沿石及井盖的修复更换,路面标线及标识恢复等工作内容, 做好台帐资料收集整理作为结算依据;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18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及安全考核合格B证,且注册在申请人单位 技术负责人要求: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要求: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不得低于以下要求,即:拟派项目经理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检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其中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需具备相应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05-31 08:30至2023-06-07 17:30,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他采购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按照“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认证的要求,在“政府采购云平台-CA管理-CA证书申领”版块中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绑定企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他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办理详见其办理流程。采购文件免费提供,此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注:云南省供应商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上办事-CA办理”版块中注册通过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可直接绑定使用,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CA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云南省外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06-12 09: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开启


时间:2023-06-12 09:0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开远市祥云路泸江名流2幢21号商铺红河贵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1)弥勒市2023年市政道路车行道维修项目: 保证金金额:*****(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06-12 09:00 其他: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发布,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网站信息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内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2.供应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提供下列材料: 2.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 2.2提供2022年0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申请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成立不足3个月的,须提供书面说明); 2.3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注册不满一年的企业可提供成立至今的会计报表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书面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 2.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应的证明材料(书面声明或承诺书); 2.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说明:“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下载的信用报告或“信用服务”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结果为准。 7.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鼓励供应商使用保险/保函替代投标、履约保证金,支持供应商基于成交项目进行应收账款融资。供应商可登录【红河州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平台】进行了解。 直达链接:https://jinrong.zcygov.cn/luban/finance/honghe 注: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供应商,才可参与磋商。供应商为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的,一经查实,该响应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弥阳镇吉山北路102号

联系方式:08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红河贵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开远市祥云路泸江名流2幢21号商铺

联系方式:187*****8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桂红润

电 话:187*****812



标签: 政道路车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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