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口镇马陇口临时排洪二期工程招标公告
浦口镇马陇口临时排洪二期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咨招[2015]88号
开标时间:2015-10-30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连江通港大道改扩建工程建设指挥部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闽咨招[2015]88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浦口镇马陇口临时排洪二期工程已由连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连发改基建【2012】2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连江通港大道改扩建工程建设指挥部,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浦口镇马陇口临时排洪二期工程;
2.2建设地点:连江县浦口镇;
2.3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4工程建设规模 :浦口镇马陇口临时排洪二期工程,本工程控制价为*******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浦口镇马陇口临时排洪二期工程,属于临时排洪工程,项目起点桩号K7+420,终点桩号K9+528,河道采用梯形断面形式,桩号K7+680~K7+840和K8+040~K8+080两段采用钢筋砼箱涵结构,桩号K9+260~K9+273.4为排洪渠控制闸段。桩号K7+840~K8+040为一期已实施部分,不计入本次预算。具体招标范围及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6工期要求: 15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8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8.1咨询单位:连江县建设项目预决算审计中心;
2.8.2设计单位:福州市水利水电开发公司连江分公司;
2.8.3代建单位: / ;
2.8.4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具有合格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且为本单位在岗员工;
注:依据闽建筑[2014]6号文规定:(1)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4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
3.5项目管理班子(要求配备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造价员(1人)、质检员(1人))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
3.6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应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造价员应具有合格有效的水利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或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9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5年9月29日至2015年10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 时,下午 14:3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地址:连江县凤城镇文明东路33号建设局大楼2层)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2招标文件(含:图纸、预算书等资料)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5年10月30日上午9:30时前;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申请人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应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并在汇款凭证上注明为本工程施工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应提交不少于人民币柒万叁仟捌佰元(¥73800)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0月30 日上午9:30时,地点为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地址:连江县凤城镇文明东路33号建设局大楼2层);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身份证和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凭证、投标保证金汇款单,上述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踏勘,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江通港大道改扩建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连江线鳌江镇下山远达公寓B座201室
联 系 人:黄工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98号省发改委公寓2层 ,邮编: 350003;
电话: ****-******** 传真:****-******** ;
联 系 人:谢工、刘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连江县支行;
帐户名称: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帐 号:1004 9520 0980 0100 01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浦口镇马陇口临时排洪二期工程投标保证金”可简写为“浦口临时排洪工程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用途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退投标保证金传真号码****-********,咨询电话****-********
交易中心名称: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 址:连江县凤城镇文明东路33号建设局大楼2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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