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桂0107破19号广西轩亿达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招募重整投资人公告

(2021)桂0107破19号广西轩亿达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招募重整投资人公告

广西轩亿达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

招募重整投资人公告

(2023)轩亿达投资破管字第17号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麻强的申请,裁定受理广西轩亿达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于2021年9月1日指定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审理本案。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3月13日作出决定指定广西行于思清算事务有限公司担任广西轩亿达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为维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有效整合资源,实现债务人财产价值最大化,提高债权人的清偿比例,管理人拟公开招募有实力、有诚意的重整投资人(下称“意向投资人”)。现就本次招募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债务人成立于 2014年9月19日,登记机关为南宁市行政审批局,住所地为南宁市西乡塘区秀厢路3号第一层的第二间房屋,法定代表人覃建乾,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股东韦仕博持股40%、覃建乾持股40%、邓大东持股12%、广西盛桂投资有限公司持股8%。

经营范围:对市场开发、农业、仓储业、物流业、酒店业的投资;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凭许可证经营,有效期至2017年07月29日);销售:农副土特产品(仅限初级农副产品)、饲料、化肥、机电设备(除九座以下乘用车)、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国家专控产品除外)、水泥制品、水暖器材、建筑材料(除危险化学品及木材除外)、五金交电、日用百货、电线电缆、汽车零配件、汽车轮胎、汽车用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债务人财产情况

(一) 本次债务人重整的财产范围

本次债务人重整的财产范围为债务人名下的一栋三产楼 ,具体实物以现存实物为准。

债务人的应收款项、对外投资等其他财产不纳入本次重整的财产范围。

(二) 项目现状

债务人自 2012年左右开工建设,因资金周转问题 2016年基本停止建设,目前建成的规模约为原设计标准80%左右,具体情况需意向投资人现场调查或与管理人联系对接。

三、招募须知与条件

(一) 报名者须知

1、本招募公告仅作为邀请意向重整投资人进行谈判磋商的基础,并非 邀约文件,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

2、本公告关于债务人的资产状况仅供参考。有关尽职调查、投资模式选择、投资意见、投资风险等事项由意向重整投资人自行负责。意向重整投资人可根据实际需要灵活选择合法的投资模式。

3、本次招募接受重整投资人以联合体名义进行报名并参与遴选,以联合体名义报名的需提交确认投资主体的证明材料以及联合报名协议。

4、经公开招募和遴选确定的意向重整投资人,管理人将分别与其就投 资模式、投资协议、重整计划草案拟订、报价、债权清偿等事项进行谈判 磋商,报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后确定投资人。最终确定的投资方案将列入重整计划草案的主要内容,并依法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

5、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最终解释权属于管理人。管理人有权随时决定继续、调整、撤回、中止或终止本招募行为。

(二) 意向重整投资人需要具备的条件

为现实债务人重整后恢复生产的目标,意向重整投资人需符合如下 基本条件:

1、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企业法人或 非法人组织,并有效存续;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意 向重整投资人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 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2、意向重整投资人应拥有与债务人现有资产价值基本匹配的投资实力。

3、确实能出具3千万人民币以上投资能力的资金证明的,投资人可以放宽为无不良记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自然人。

四、投资人报名及遴选

(一) 报名

1、报名时间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在2023年6月30日17:00前将报名所需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提交至:南宁市鲁班路 95 号南宁禾田信息港 4 号楼 14 层 1406 号房,联系人:陈杰,电话 188*****037

2、需提交的材料

(1) 报名意向书。

(2) 报名者出具其本身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的承诺函。

(3) 报名者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 报名者简介(包括基本工商信息、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架构、资产负债、财务状况与资金实力说明等) 。

上述报名材料请逐项加盖报名者公章。

(二) 尽职调查

1、意向重整投资人可以随时自行尽职调查。

2、需要管理人提供尽职调查材料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先报名成功后签署保密协议并向管理人缴纳保密保证金壹佰万元。

3、公告已经披露的事实,不再重复提供信息、资料。

(三) 投资方案的提交

1、提交投资方案的时间:报名成功的意向重整投资人,须在2023年6月30日17:00前向管理人提交投资方案(一式三份)。逾期提交投资方案的,视为自动放弃投资资格。

2、投资方案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 投资金额和付款期限;

(2) 职工安置方案;

(3) 经营方案;

(4) 有利于重整的其他方案。

(四) 投资人的遴选

1、管理人将在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的指导监督下,以竞争性谈判方式开展遴选工作。在遴选过程中,各意向重整投资人均公开其投资方案,并以此为基础 进行磋商和竞争性谈判。经评审小组综合评议后择优确定投资人。

2、签署协议

投资人确定后,需在收到管理人的确定投资人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订投资协议,并向管理人支付100万元投资保证金。无论任何理由拒绝签署投资协议或未足额支付投资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当即丧失投资人资格。管理人有权重新从备选投资人中遴选重整投资人。

投资协议签署后,投资人可以进一步按更有利于债务人或实现债权人利益最大化的角度优化投资方案,但其报价中的投资金额、付款期限不得劣于投资方案,也不得放弃投资。否则,其缴纳的投资保证金作为履约违约金收归为破产财产,不予退还,且视为该投资人自动放弃投资人资格。

(五) 其他

1、报名成功并缴纳保密保证金的意向重整投资人没有提交投资方案的,如没有违反保密义务及其他违法情形的,管理人将在遴选投资人结束后无息退还给保密保证金。

2、如果重整计划草案因债务人债权人会议表决不通过,或者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不批准的,管理人将无息退还给投资人所缴纳的投资保证金。

特此公告。

广西轩亿达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5月31日


附件
广西轩亿达案-招幕重整投资人公告.pdf 下载2

标签: 管理人 投资人 招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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