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警用皮卡车项目公开招标

邯郸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警用皮卡车项目公开招标

邯郸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并经邯郸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就邯郸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警用皮卡车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能力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合格供应商就招标项目内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 政府采购编号:HDCGP2015A********_003585

2、 采购项目内容:详见采购项目内容

3、 采购人名称:邯郸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4、 联系人:马强 电话:0310-*******

5、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全称:邯郸市政府采购中心

6、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地址:邯郸市民服务中心大楼(人民东路342号421甲)

7、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联系方式:电话****-******* 传真:****-*******

8、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①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政府采购联合体应具备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条件(涉及资质要求的按就低不就高原则确定);②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③具有与投标产品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工商注册资金50万元(含)以上;④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⑥非产品制造商参与投标,应具有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产品的授权证明及售后服务质保函。

9、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已在“邯郸市政府采购网”成功注册的供应商,凭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按网上操作程序进行投标响应,自行下载招标文件;(2)未在网上注册的供应商请登录http://www.zfcg.hd.gov.cn进行网上供应商注册,经资格注册联系人审核后按“(1)”获取招标文件(邯郸市政府采购网主页有弹出窗口信息,提示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说明如何进行注册、修改权限、投标响应、上传投标文件等操作)。

10、资格注册联系人及电话:李先生 电话:0310-*******

11、本项目预算:A包220万元,超过预算为非实质性响应。本次招标不收取标书费

12、投标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不低于投标总金额的1%,不超过项目预算的2%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应以人民币计,为投标方有效的现金支票(适用于邯郸市市内邯山区、丛台区、复兴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邯郸县主城区范围内开户的供应商),银行汇票、银行保函(适用于邯郸市市内邯山区、丛台区、复兴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邯郸县主城区范围之外开户的供应商),其它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票据原件,须于开标截止时间前密封现场交纳,投标保证金票据复印件做入投标文件中。

13、投标响应时间:2015年9月30日8:30分至2015年10月9日17:30分(通过网上流程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报名响应,审核时间为8:30-17:30分,节假日休息)

14、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电子文档自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开标时间前;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开标时间前30分钟;

15、开标时间:2015年10月20日9:30;

16、开标地点:邯郸市民服务中心大楼开标四室(人民东路342号四层);

17、项目标前联系人:李先生 ****-*******

18、项目标后联系人:赵女士 ****-*******

19、账户名称:邯郸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邯郸人民路支行 账号:130*****608********2

20、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河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ebgp.gov.cn

邯郸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hd.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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