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四阶段昌平区中小河道治理工程-昌平区幸福河及旧县河治理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第三、四阶段昌平区中小河道治理工程-昌平区幸福河及旧县河治理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第三、四阶段昌平区中小河道治理工程-昌平区幸福河及旧县河治理工程
监理招标公告
(合同编号:CPXFHJXHZLFH-2015-JL01)
第三、四阶段昌平区中小河道治理工程已经北京市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昌发改【2015】67号文批复建设,第三、四阶段昌平区中小河道治理工程-昌平区幸福河及旧县河治理工程施工监理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北京燕龙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该项目施工监理任务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概况:
本次招标范围为防洪工程,河道治理14.654km;废除桥梁2座、改建桥梁8座;新建防洪闸1座;新建跌水18处、废除现状跌水3处;改建巡河路、改建雨水口、新建水簸萁;撒播草籽固坡。
2、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3、工程地点:昌平区幸福河及旧县河(幸福河的建设范围为幸福河干流及其西支;旧县河起点为警察学院下游,终点为汇入幸福河处。)
二、招标内容及工期要求
1、招标内容:上述工程建设内容施工阶段及保修期监理。
2、工期计划:计划开竣工时间与施工招标工期相同。
三、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3、近三年具有承担过类似工程的监理业绩,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在北京水利建筑市场无不良行为记录;
4、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工程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本单位两年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其他监理工程师具有一年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同时应具有类似工程监理或施工经验。
5、依据京昌预发[2012]第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符合《昌平区建设工程及政府采购领域廉洁准入暂行规定(试行)》的相关要求,即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参加该项目的负责人在招标活动前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发布招标公告:2015年9月29日至2015年10月8日
2、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2015年10月9日至2015年10月13日,每日上午9:30~11: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国家法定假日除外,下同),接受潜在投标人投标报名,并发售招标文件。(建议报名单位先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预约时间后前来报名。)
3、招标文件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供审查(以上证书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备案)。
4、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83号(国防大学二号院)玉兴商务楼209室(五棵松桥往西至玉泉路口往北第二个红绿灯右转(正大路),至下一个红绿灯再右转(采石北路),南行200米左右)。
5、招标文件售价:每份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RMB¥500元整),售后不退。
4、开标
本招标项目拟定于2015年10月29日上午9:00开标。
5、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燕龙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83号(国防大学二号院)玉兴商务楼209室
联 系 人:张娉婷
联系电话:***-********
传 真:***-********
2015年9月2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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