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改扩建道路迁移工程(一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机场改扩建道路迁移工程(一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京新高速(G7)大黄山至乌鲁木齐段改扩建项目-上沙河至西站互通段乌鲁木齐机场改扩建道路迁移工程(以下简称“机场改扩建道路迁移工程”)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新发改交通〔2015〕162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项目建设单位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建设基金及国内银行贷款,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为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乌鲁木齐机场改扩建道路迁移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招标工作的通知》(新交综〔2015〕176号)、《关于做好京新高速(G7)大黄山至乌鲁木齐段改扩建项目-上沙河至西站互通段乌鲁木齐机场改扩建道路迁移工程施工招投标工作的通知》(新交函〔2015〕269号),现对“机场改扩建道路迁移工程”的一期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机场改扩建道路迁移工程”位于乌鲁木齐市境内,系S114线、S102线迁移改扩建工程。主线起点位于S114线米东区上沙河立交,利用既有乌奎连接线,经过中航翡翠城向北与机场四期规划北侧边界平行布线,终点位于连霍高速(G30)乌鲁木齐至奎屯段改扩建项目西站互通。主要控制点:上沙河立交、中航翡翠城、东风机械厂、乌昌大道、西站互通。主线全长18.9km,设计速度120 km/h,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基宽42m。

连接线起点位于S102线与铁路平交岔口北侧,向北延伸穿过S114线,终点位于原S102线。主要控制点:铁路平交岔口、规划机场通道、S114线。路线长4.96km,设计速度100 km/h,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路基宽26m。

2.2 招标范围

(1)本次施工招标仅针对“机场改扩建道路迁移工程”的一期工程,一期工程包括主线4.3km和连接线4.96km,划分为1个标段,即JCL-1标段。招标范围为标段范围内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等,具体内容见下表:


项目名称

标段编号

起讫桩号或路线

长度(km)

公路等级

主要工程内容

京新高速(G7)大黄山至乌鲁木齐段改扩建项目-上沙河至西站互通段乌鲁木齐机场改扩建道路迁移工程(一期工程)

JCL-1

主线(K112+300~K116+600)

4.3

高速

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等

连接线(LK0+000~LK4+964)

4.96

一级

注: 本表中的起讫桩号、里程长度、工程内容等最终以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标段)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所载明的内容为准。

(2)一期工程计划工期:2015年11月15日开工,2016年6月30日交工,总工期229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相应的资质、财务、业绩和信誉要求,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对投标人的财务、业绩、人员和信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已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从业单位信用信息登记证书”(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从业单位信用信息备案证书”,下同);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须已被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29日至2015年10月8日(期间10月1日至10月5日休息),每日上午10:00~14: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5:30~19:30,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1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从业单位信用信息登记证书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加盖单位章的上述证件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参考资料等,每标段售价1000元,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集中地点:另行通知;

投标预备会时间:2015年10月8日19:00,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1号)。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0月28日11:30,投标人应于当日10:00至11:3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外国专家接待服务中心会议中心二楼会议室(地址:乌鲁木齐市延安路996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地 址: 乌鲁木齐市延安路1006号

邮政编码: 830049

联 系 人: 张崇新、史永寒

电 话:(0991)**************

传 真:(0991)*******

招标代理: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一路深燃大厦B座6层

邮政编码:518049

联 系 人:王胜辉、张义彬

电 话:(0991)*******181*****625

传 真:(0991)*******

行政监督: (0991)*******

纪检监察: (0991)*******(交通运输厅)、(0991)*******(交通建设管理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2015年 9 月29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机场 道路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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