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人民法院会议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彭阳县人民法院会议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彭阳县人民法院会议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通信设备/视频会议系统设备/其他视频会议系统设备

采购单位 彭阳县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 隆德县 公告时间 2023年05月31日 18:4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05月31日至2023年06月05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1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昊
项目联系电话 181*****175
采购单位 彭阳县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 固原市彭阳县悦龙新区人民西路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孙彦龙0954-*******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盛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固原市原州区新天地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昊181*****175

项目概况

彭阳县人民法院会议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盛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0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SH-2023-PC02

项目名称:彭阳县人民法院会议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9.******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不对供应商主体类型做任何限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不享受本细则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 号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3)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6)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7)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项目,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9)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注:(4)(5)(6)(7)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①开标时提供上述所有资格材料由专家进行审查。②供应商仔细阅读本次招标项目资格设定条件,严格按照本次资格设定条件进行网上报名,代理机构不对资格进行初审:供应商因资格条件不符参与投标造成的损失代理机构与采购人概不负责。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者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31日 至 2023年06月0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盛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固原市原州区新天地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0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固原市原州区新天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实行现场报名,请携带特定资格要求的资料报名。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彭阳县人民法院     

地址:固原市彭阳县悦龙新区人民西路2号        

联系方式:孙彦龙09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盛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固原市原州区新天地            

联系方式:张昊181*****1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昊

电 话:  181*****175

 

标签: 会议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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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盛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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