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浦镇四峰村小舜江一期江滩地发包

上浦镇四峰村小舜江一期江滩地发包

为充分利用土地资源,促使农业产业化、规模化发展,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提高单位面积效益,经有关部门核准及三委会集体讨论并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上浦镇四峰村小舜江一期江滩地发包招租公开发包。为使本次招标公开、公平、公正,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发包土地位置、面积及起标价

江滩地(绍风化工前和粮站下两块)土地面积约88亩(以现状发包,面积按88亩计,不再丈量),起标价每亩每年250元。

二、招租形式

有底价的一次性竞标。

三、承包时间

承包时间三年(从2023年6月10日至2026年6月9日止)。

四、报名须提供资料

1、报名需提供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个人报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五、报名时间、地点、条件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5日上午8:30—10:30时止;

2.报名地点:上浦镇新大楼2113室;

3.报名条件:注册地在上虞区上浦镇四峰村范围内的企业或个人

4.如参加投标者只有一家(人)的,可以不低于起标价,议标确定承包者。

六、其他事项

1、投标保证金:凡参加本次招租活动的竞价人均应缴纳竞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整(不计息),在开标前带至开标现场,未中标的当场退还,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待承包期满后,并设施完好无损归还给中标人。

2、承包人承包该土地后只能用于当年农作种植,不得种植长年作物果树等,不能另作他用,如种植需要产生灌溉电费的,由承包方负责支付。

3、承包人在承包期内应保持地块现状,不得弃耕抛荒破坏现有地块性质,不得私自建设管理用房。

4、若在承包期内遇国家政策开发的,承包者应无条件服从,并按政策要求按实补偿并退还剩余年限承包款。

5、因遇战争、台风、泥石流等不可抗拒原因,致农作物受损,其损失由中标方自行承担,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人: 罗先生: 137*****971

绍兴市上虞区上浦镇四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中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5月 3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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