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及业务用房室外配套工程建设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及业务用房室外配套工程建设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及业务用房室外配套工程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15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海诚鑫竞磋(工程)2023-040
项目名称: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及业务用房室外配套工程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55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代建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本次采购活动;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电子证照试运行的通知》(建办质〔2022〕34号)文件;
(3)企业注册地不在青海省辖区内的供应商,应提供青海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并符合《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优化省外施工、监理、勘察、设计、造价咨询企业进青登记的通知》(青建工〔2021〕240号)要求。
(4)项目经理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号)要求;
(5)项目经理需提供未负责其他在建工程证明材料(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6)项目经理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上述资料均应扫描上传。
7、本项目不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01日至2023年06月0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5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6月15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成斌、段佳丽
电 话:0971-*******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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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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