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经济研究院无线wifi覆盖、会议中心远程视频会议系统升级改造招标公告
技术经济研究院无线wifi覆盖、会议中心远程视频会议系统升级改造招标公告
中国大唐集团技术经济研究院无线wifi覆盖、会议中心远程视频会议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 标 人:中国大唐集团技术经济研究院
招标编号:CWEME-DTJJY1509-001、CWEME-DTJJY1509-0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大唐集团技术经济研究院委托,就中国大唐集团技术经济研究院无线wifi覆盖、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会议中心远程视频会议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且符合资质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
根据国资委《关于加强“十二五”时期中央企业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集团公司信息化总体规划和项目建设方案,依据中国大唐集团技术经济研究院信息化建设计划安排,为满足智能培训服务与管理支撑平台项目总体规划的要求,进行无线wifi覆盖项目改造,实现园区无线wifi网络全覆盖,提升信息化综合能力,为各应用业务系统提供必要网络环境支撑。
根据国资委《关于加强“十二五”时期中央企业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中国大唐技术经济研究院智能培训服务与管理支撑平台项目总体规划的要求和信息化登高计划安排,研究院正有条不紊地推进信息化项目建设。本项目结合集团公司信息化总体规划和项目建设方案,为适应新建设的应用系统特点,对远程视频会议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进行调整。
2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落实。
3 建设地点:北京。
4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5 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中国大唐集团技术经济研究院无线wifi覆盖项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会议中心远程视频会议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6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一、中国大唐集团技术经济研究院无线wifi覆盖项目标段:
6.1 依法在中国境内注册、专业从事信息化服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的机构,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长期稳定的经验丰富的信息化服务团队。
6.2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最近3年内无重大涉诉(或
仲裁)并足以影响本次招投标工作及合同正常履行的情况。
6.3 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具有良好的企业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6.4 近五年具有五个及以上同类型成功应用的案例;熟悉电力行业业务、具有同行业同规模同类型成功案例;应提供至少三个及以上大中型集团企业同类型成功案例及合同复印件、竣工验收报告或用户证明等文件。
6.5 投标人具备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应具有质量控制、经营管理能力,具备与招标项目规模、范围和等级相匹配的资格和能力,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或同等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应提供权威机构颁发的ISO 9000系列或同等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6.6 项目组成员中项目经理和核心人员应有五年及以上、一般顾问应具有三年
及以上大中型集团企业无线wifi系统及类似项目实施经验。
6.7 如投标人非投标设备生产厂商,则投标人需具备设备生产厂商金牌及以上
代理资格,并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设备原厂商授权书,同时出具原厂商针对
本项目产品的原厂三年质保,备件现行,原厂现场服务,并提供加盖原厂公章的服务承诺函。
6.8 为保证系统安全稳定及技术先进,要求投标人所投无线产品品牌为在中国
市场占有率排名前三的华为、H3C、锐捷品牌。一个品牌设备厂家最多授权两家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
6.8 近三年,未因所提供的同类投标产品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
已采取了有效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近三年,在国内投标产品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退货或批量退货(指同一合同中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违规转包分包、严重违约行为;近三年,在投标活动、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大唐集团的通报批评或处罚。
6.9 针对本项目的投标人履约能力的要求:
6.9.1有很强的无线wifi系统实施技术队伍,在行业内具有良好的信誉和业绩,有丰富的视频会议管理系统设计、实施经验。
6.9.2 投标人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组织技术队伍,做好投标的整体方案并提出长期质保、维护、升级、服务以及今后技术支持的措施计划和承诺。
6.9.3 投标人应允许招标人以及招标人指定的工作人员参与系统的安装、开发、调试等各项工作,并进行知识转移。
6.9.4 投标人应确保其所提供的软件产品能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技术要求。投标人应负责实现本项目的建设目标,并基于现有环境与资源(含用户已有设备)解决各类相关技术问题。
6.10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会议中心远程视频会议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标段:
6.1 依法在中国境内注册、专业从事信息化服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的机构,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长期稳定的经验丰富的信息化服务团队。
6.2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最近3年内无重大涉诉(或
仲裁)并足以影响本次招投标工作及合同正常履行的情况。
6.3 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含),近三年平均营业额在1000万元以上,具有良好的企业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6.4 近五年具有三个及以上大中型集团企业成功应用的案例;熟悉电力行业业务、具有同等规模同类型成功案例;应提供至少三个及以上大中型集团企业同类型成功案例及合同复印件、竣工验收报告或用户证明等文件。
6.5 投标人须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应具备建筑智能化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或音视频系统集成一级以上资质。且应具有质量控制、经营管理能力,具备与招标项目规模、范围和等级相匹配的资格和能力,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或同等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应提供权威机构颁发的ISO 9000系列或同等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6.6 项目组成员中项目经理和核心人员应有五年及以上、一般顾问应具有三年
及以大中型集团企业远程视频会议系统及类似项目实施经验。
6.7 投标产品原厂商授权要求:
如果投标人是代理商,投标人须提供视频会议产品和多媒体会议音视频产品(显示设备、音频设备、控制设备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且每个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最多只能对两家代理商授权。
如投标人非所投软件平台产品的生产厂商,则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软件平台产品原厂商授权书,同时出具原厂商针对本项目产品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6.8 近三年,未因所提供的同类投标产品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
已采取了有效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近三年,在国内投标产品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退货或批量退货(指同一合同中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违规转包分包、严重违约行为;近三年,在投标活动、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大唐集团的通报批评或处罚。
6.9 针对本项目的投标人履约能力的要求:
6.9.1有很强的远程视频会议系统实施技术队伍,在行业内具有良好的信誉和业绩,有丰富的视频会议管理系统设计、实施经验。
6.9.2 投标人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组织技术队伍,做好投标的整体方案并提出长期质保、维护、升级、服务以及今后技术支持的措施计划和承诺。
6.9.3 投标人应允许招标人以及招标人指定的工作人员参与系统的安装、开发、调试等各项工作,并进行知识转移。
6.9.4 投标人应确保其所提供的软件产品能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技术要求。投标人应负责实现本项目的建设目标,并基于现有环境与资源(含用户已有设备)解决各类相关技术问题。
6.10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获取方式: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申请单位请于2015年09月28日至2015年10月14日17:00(北京时间每日上午9:00时~11:30 时、下午14:00 时~17:00 时)按以下要求报名:按本公告备注的要求在中国电力招投标网站(www.chinapowerbid.com)进行注册后查看招标公告信息以及办理本标段的报名手续。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报名结果以中国电力招投标网站为准。网站报名咨询电话:********89、***-********;招标文件发售电话:********89、***-********。标书费发票及退还保证金联系方式:********89、***-********。潜在投标人通过网上报名信息核实后,即可申购招标文件。
7.2 发售时间:2015年09月28日至2015年10月14日。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待定,以开标通知为准。
4.2 送达地点:暂定北京,以开标通知为准。
4.3 递交方式:投标文件应按要求密封,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要求密封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4.4 其他递交方式:无。
6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政达路6号院3号楼北方国际大厦609室
邮 编:100040
联系 人:任天宝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rentianbao@cweme.com
2015年09月2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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