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湖岭镇农副产品加工基地C-7地块
瑞安市湖岭镇农副产品加工基地C-7地块
瑞安市湖岭镇农副产品加工基地C-7地块 【信息时间:2023/6/1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 |||||||||||||||||||||||||||||||||||||||||||||||||||||||||||
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瑞土告字〔2023〕34号 经瑞安市人民政府批准,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瑞安市湖岭镇农副产品加工基地C-7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组织公开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备注1. 其它经济技术指标按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规划条件》(瑞规条字〔2023〕38号)执行。 2.该地块采用项目监管合同和土地出让合同双合同管理,项目监管合同由湖岭镇人民政府把关。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前,应与瑞安市湖岭镇人民政府签订《瑞安市湖岭镇农副产品加工基地C-7地块监管合同》,明确用地的产业要求、开竣工时间、建设进度、履约银行保函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3. 根据《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竞得人承担地质灾害防治义务。项目如需要单独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竞得人应委托具有灾评资质的单位进行建设项目灾评,并应自觉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二、参加竞买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应当签订联合竞买协议书。 竞得人为自然人或竞得人的企业登记注册地不在瑞安的,须在成交后6个月内,在瑞安市内登记成立由竞得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新公司(如联合竞买的,新公司的出资比例构成与竞得人在申请书中约定的出资比例构成必须一致),并进行税务和统计登记,接受本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与管理;独立法人新公司需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具有相应开发资格。出让人可以根据公开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办理新公司登记注册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由新公司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竞得人对新公司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项下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有其他特殊约定的按特殊要求确定竞得入选人)。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即为本地块的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s://td.zjgtjy.cn/view/trade/index)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六、本次挂牌报名时间:2023年6月21日9时至2023年6月30日16时。 七、本次挂牌时间:2023年6月21日9时至2023年7月3日9时10分。 八、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6月30日16时。 九、挂牌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提交挂牌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挂牌不设出让底价。 十一、联系方式 现场咨询: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产权交易科(瑞安市滨江大道满庭芳大楼三楼)、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科(瑞安市安阳街道文庄路777号市审批服务中心H区308室) 联系电话:0577-********(交易中心),0577-********(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17:00 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6月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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