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东涌口村党建室招标公告
夏东涌口村党建室招标公告
夏东涌口村党建室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夏东涌口村党建室 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东社区涌口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 集体资金 。夏东涌口村党建室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涌口村原有建筑改造,总建筑面积约为158m2。
2.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开工日期具体以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4 本工程招标预算价金额为:¥364,649.30元,本工程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为:¥******.81元【招标预算价下浮1%】。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涌口村原有建筑改造,将原建筑更换原有木、瓦屋面,墙面加固,外立面翻新装修等。具体内容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R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或以上等级。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4.2.2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为:建筑业企业)。
4.5.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开标当天考评结论为D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以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公布为准。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https://218.13.12.85/fssjzcx/website/index.jsp)中本企业的“企业基本信息、诚信等级”的相关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供核对,在评标时将在上述网页中进行核查,最终以核查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须具备注册于申请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电子注册证书打印件,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被邀请的投标人可于2023年 4 月 28 日至2023年 5 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持以下资料到广东建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楼)报名领取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
① 经办人如为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2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领取资料当天收取现金,售后不退。不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 年 5 月 10 日 15 时 0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3 年 5 月 10 日 15 时 0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东社区居委会五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3投标人应派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个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供核查;如为授权委托人须携带个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供核查。开标前将对投标人代表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当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备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及身份证复印件除附在投标文件中外,还须另外随身携带一份;未随身携带身份证明文件的招标人在核查投标人授权代理人的身份时将不予通过验证。
8.其他
8.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8.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东社区涌口股份经济合作社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东社区涌口 |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楼 |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潘先生 | 联系人:萧工 |
联系电话:0757-******** | 电话:0757-******** |
传真:0757-******** | |
电子邮箱:jianyudaili@163.com |
2023 年 4 月 27 日
标签: 党建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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