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择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2023)湘04法鉴字第68号
关于选择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2023)湘04法鉴字第68号
关于选择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3)湘04法鉴字第68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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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6月01日 09:5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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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选择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3)湘04法鉴68号 我院受理的申请人衡阳绿泰建筑钢管租赁有限公司管理人破产清算一案,需要确定涉案资产的评估、审计机构。根据《湖南省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工作规定》及《衡阳法院对外委托工作规定(试行)》等规定,我院将于 2023年6月5日10:00时,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运用系统摇号软件,随机选择本案的审计、评估机构。由于本案标的不大,且资产在本市,为提高效率,降低收费,管理人请求指定注册地在衡阳的中介机构,可于2023年6月5日9:00时前,点击本公告界面上“我要报名”指引的路径进行报名申请。 本案评估机构由与审计机构有关联的机构完成,不再另行选择。 提示:1、摇号过程、结果可在“拍卖摇号结果公告”或“评估摇号结果公告”中重播与查询。2、报名时请看清公告类别,重复报名、报错类别,取消当月摇号资格。3、被选定机构在摇号结果公告后的3个工作日内来本院立案信访楼3006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注意事项:审计、评估费用按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标准计算,在破产财产最终分配时优先支付。 中院司法技术管理处电话: ******* 联系人:黄志英。 中 院 监 察 室监督电话: ******* 标的概况
二〇二三年六月一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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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选择审计、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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