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吉林省分行白山分行营销物品定点供应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吉林省分行白山分行营销物品定点供应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国工商银行吉林省分行白山分行营销物品定点供应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 ||
行政区域 | 南关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6月01日 09:16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年06月01日至2023年06月07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10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吉林省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写字楼7栋15楼) | ||
开标时间 | 2023年06月25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吉林省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写字楼7栋15楼) | ||
预算金额 | ¥16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越 | ||
项目联系电话 | 173*****515 | ||
采购单位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 ||
采购单位地址 |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春阳 043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省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写字楼7栋15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越 173*****515 |
项目概况
中国工商银行吉林省分行白山分行营销物品定点供应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写字楼7栋15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SCS*****(ZBA)
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吉林省分行白山分行营销物品定点供应项目
预算金额:16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中国工商银行吉林省分行白山分行营销物品定点供应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三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供应商须有投标产品的供应能力、能满足采购内容的技术要求和服务要求;2.2 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内至少两年不为负数;2.3 投标人及法人代表人、高管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无涉黑、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且在未来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中,承诺不发生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投标人应非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企业;投标人需承诺:若中标本次采购,在服务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吉林省分行白山分行订单,不得接受订单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中,取消服务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2.4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供应商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该企业为员工缴纳的近期连续至少3个月及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且网上可查;应包含以下内容: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种、缴费期限等。同时提供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的官方网址、查询用户名、查询密码(如有),以保证能够准确及时的查询相关信息;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2.5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2.6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2.7 供应商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工行县级及以上机构所在区域,供应商应具备工行县级及以上机构的配送能力;2.8 供应商注册成立时间三年以上,能提供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司承诺入围本项目,项目项下资金往来通过公司在工行账户进行结算。2.9 供应商主要服务要求:(1)自我行提交订单后24小时之内,能够实现营销物品实物挑选,提交订单后10日内,能够实现货物配送指定地点;(2)负责免费送货上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01日 至 2023年06月0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写字楼7栋15楼)
方式:持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写字楼7栋15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概况
中国工商银行吉林省分行白山分行营销物品定点供应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6月2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LSCS*****(ZBA)。
2.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吉林省分行白山分行营销物品定点供应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入围供应商数量:4家。(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参与评审的供应商6家及以上时,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为参与评审供应商数量的1/2,单数时不进位,取低值,最多推荐4家;参与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6家时,重新组织招标)。
5.项目预估金额: 1600万元(全周期)。
6.采购需求(项目采购物品名称):厨卫用品、小家电、旅行用品、家纺用品、粮油等用于我行业务营销所需物品。
7.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三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2.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供应商须有投标产品的供应能力、能满足采购内容的技术要求和服务要求;
2.2 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内至少两年不为负数;
2.3 投标人及法人代表人、高管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无涉黑、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且在未来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中,承诺不发生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投标人应非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企业;
投标人需承诺:若中标本次采购,在服务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吉林省分行白山分行订单,不得接受订单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中,取消服务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2.4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供应商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该企业为员工缴纳的近期连续至少3个月及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且网上可查;应包含以下内容: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种、缴费期限等。同时提供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的官方网址、查询用户名、查询密码(如有),以保证能够准确及时的查询相关信息;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2.5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2.6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2.7 供应商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工行县级及以上机构所在区域,供应商应具备工行县级及以上机构的配送能力;
2.8 供应商注册成立时间三年以上,能提供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司承诺入围本项目,项目项下资金往来通过公司在工行账户进行结算。
2.9 供应商主要服务要求:(1)自我行提交订单后24小时之内,能够实现营销物品实物挑选,提交订单后10日内,能够实现货物配送指定地点;(2)负责免费送货上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7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下午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 2023年6月7日下午16时00分。
2、地点:吉林省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写字楼7栋15楼)。
3、方式:持下列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近一年(2022年)内至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及可查询的账号密码;
(2)营业执照(副本);
(3)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上信用记录良好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应提供网站地址及相关截图(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报名始至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承诺书须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将在报名现场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如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将拒绝其投标;
(5)单位近一年(2022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6)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财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2022年成立的企业应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内至少两年不为负数。
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出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6月2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写字楼7栋15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请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应当被否决。
3.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地 址:/
联 系 人:张春阳
电 话: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写字楼7栋15楼
联 系 人:王越
电 话:173*****515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越
电 话:173*****515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地址:/
联系方式:张春阳 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写字楼7栋15楼
联系方式:王越 173*****5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越
电 话: 173*****515
标签: 营销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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