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信阳市·市辖区][公开招标]信阳市生态环境局信阳市南湾水库蓝藻水华应急防控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河南省·信阳市·市辖区][公开招标]信阳市生态环境局信阳市南湾水库蓝藻水华应急防控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信阳市南湾水库蓝藻水华应急防控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信财公开招标-2023-68 | |||||||||||||||
2、项目名称:信阳市南湾水库蓝藻水华应急防控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1,719,400.00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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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 (1)每日安排人员对南湾水库易发生蓝藻水域进行现场巡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并科学调配使用应急防控设备,指导辖区开展拦截打捞工作。 (2)每天对5条入库河流入湖口和睡仙桥库岔检测1次,每周对库区13个监测点检测1次,监测因子均为:pH值、水温、溶解氧、叶绿素a、藻密度。 (3)提供11套蓝藻水华超声波除藻系统(包含藻类优势种群感测识别系统、藻类密度感测系统、超声波波长自动调控系统、遥感光缆系统、超声波破壁系统)和22台水动力活水系统(包含所有系统的运行服务)。在南湾水库上游入库河流董家河、小浉河、谭家河、飞沙河、五道河入湖口以及睡仙桥6处易发生蓝藻水域进行除藻,有效抑制蓝藻水华蔓延。 5.2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月。 5.3质量要求: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HJ 91.2-2022)和国家相关标准。 5.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
6、合同履行期限:4.5个月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无。 4、其他说明: 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2本项目 适用 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 (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六、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附件),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则需提供开户行资信证明);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2022年5月以来任意3个月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2022年5月以来任意3个月社保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④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 (二)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时,资格证明材料需同其他要求发布的文件一起发布。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3年06月02日 至 2023年06月0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 | |||||||||||||||
3.方式:供应商凭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后,即可按网上提示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里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XYZF格式)下载后需使用“信阳市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打开(该工具软件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下载或在文件领取页面下载)。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3年06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xinyang.gov.cn)》电子招投标平台会员系统指定位置。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采购人不予受理。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3年06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3 开标室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s://ggzyjy.xinyang.gov.cn/BidOpening/bidhall/xinyang/login.html,供应商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使用供应商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3、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4、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信阳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 特别提示:供应商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5、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单位:信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联系电话:0376-*******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信阳市生态环境局 | |||||||||||||||
地址:信阳市平桥区新十六街政和花园-C区东侧约70米 | |||||||||||||||
联系人:胡启忠 | |||||||||||||||
联系方式:135*****908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信阳市诚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六大街铁道佳苑C1座404室 | |||||||||||||||
联系人:厉展 | |||||||||||||||
联系方式:185*****199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厉展 | |||||||||||||||
联系方式:185*****199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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