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响水生态化工园区环保设备招标采购公告
江苏响水生态化工园区环保设备招标采购公告
江苏响水生态化工园区环保设备招标采购公告
江苏响水生态化工园区现决定对所需一批环保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江苏响水生态化工园区环保设备招标采购,编号:XSX-CG-********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本项目招标人为江苏响水生态化工园区管委会,拟对所需一批环保设备进行招标采购,设备包括VOCs在线溯源与监控仪器、大气气象参数仪、无机气体探测器与控制器各一台/套。预算总价163.5万元,设备规格、技术参数及服务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有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良好的售后服务,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生产企业或该企业的授权单位,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投标时提供原件供评委审核)
2、投标人授权代表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参加投标时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原件(社保卡或社保本等社保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供资格审查时查验,单位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
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采购人谢绝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上全部条件,方可进行投标。
注: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前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商或总代理商出具的供货确认函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并将原件复印件作为签署合同的附件装订,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由此引发的所有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四、供货时间及地点:
合同签订后60日内将所有设备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环境监测车车辆改装厂)并负责协助车辆厂家将设备安装至调试完毕。
五、付款方式:
1.在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以银行开出的汇票或支票日期为准)向乙方支付合同首付款:合同额的50%
2.设备送至指定地点(车辆改装厂),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凭采购方出具的验收报告支付合同金额的45%
3.余款5%作为质保金12个月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结清。
六、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自行到响水县招标投标信息网(网址:http://www.xsztb.net)“政府采购-招标文件下载”栏下载招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地点及要求: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4日15时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响水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厅(响水县城双园东路2号,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楼)。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4日15时
开标地点:响水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厅(县城双园东路2号,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楼)
九、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十、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圆整。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向响水县政府采购中心缴纳投标保证金。
十一、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江苏响水生态化工园区 联系人:贾海东 电话:****-********
响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罗 晋 电话:****-********
江苏响水生态化工园区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七日
标签: 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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