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的公示
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淮安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涉及我区1个问题已按期完成整改,依照《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要求,现将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
省督10(二):噪声扰民等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解决力度不够。
二、责任单位
淮安生态文旅区管理办公室
三、验收单位
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
四、整改目标
通过攻坚整治行动,力争减少和降低噪声污染对人民群众工作、生活的干扰和影响。打击处罚一批屡教不改噪声污染违法行为人(单位),促使产生噪声污染源头单位和个人自觉减少和控制噪声,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一个安宁宜居的生活环境。
五、整改时限
2022年12月底前
六、整改措施
淮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于2022年3月出台了《新城分局开展噪声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方案》,同时分局召开专题会议,专门解读方案内容,并对总体工作作了部署强调,逐层逐级压实了责任,明确了任务,为整体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支撑保障。攻坚过程中,分局坚持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系统治理融合并进,紧盯社区宣传、巡逻防控、联动共治等关键环节,组织开展社区集中宣传20余次,签订、张贴各类《承诺书》、宣传海报5000余份,由巡特警牵头,对福地路生活广场、宪法主题公园等重点部位周边开展巡逻查控,劝阻噪音扰民行为80余次,同时强化协作联动,联合环境、城管、住建开展综合执法10余次,取得了良好效果。
七、整改完成情况
通过近一年的噪声扰民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群众的主动降噪意识和守法意识得到了明显提升,涉噪声扰民警情和群众投诉数量明显下降,达到了治理预期效果,为广大市民创造了良好的生活环境。
如对该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14日)向淮安生态文旅区管理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
电子邮箱:********* 99.com。
淮安生态文化旅游区管理办公室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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