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教育系统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2015年教育系统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2015年教育系统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已由长沙市望城区发展与改革局以望发【2015】3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沙市望城区教育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15年教育系统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月亮岛街道、白沙洲街道、大泽湖街道、黄金街道、金山桥街道、丁子湾街道、白箬镇、茶亭镇、东城镇、格塘镇、靖港镇、乔口镇、桥驿镇、铜官镇、乌山镇、新康乡等。
2.3、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4.1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是对57所学校教师、学生宿舍的外窗、外墙、外门、屋面及遮阳进行节能改造,总金额约1382.8万元。
2.4、工期要求:30天(日历日);
2.5、质量要求:按国家标准验收合格工程;
2.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执行;
2.7、招标范围:本工程为2015年教育系统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是对57所学校教师、学生宿舍的外窗、外墙、外门、屋面及遮阳进行节能改造。具体内容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设计图纸为准。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二级资质,或者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3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且无在建工程。
3.4 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的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5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任职资格及配备等符合《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15〕57号)的要求,本项目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其中安全员另需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提供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2015年4月-2015年9月连续6个月),岗位资格证书应在有效期内。省外企业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文件证明,省外企业还需提供由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的证明(该证明的出具时间段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时,凡出具证明时间为上述时间段之外的均为无效证明)。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3.8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投标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五、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参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
3、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收款单位:长沙市望城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望城县支行
银行账号:1901 0270 2920 0058 602
4、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5、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6、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注:投标人必须在银行进帐单的用途栏(备注栏)注明“教育建筑节能改造工程”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教育建筑节能改造工程”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请从2015年9月29日~投标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在望城区城乡建设局(http://cxjsj.wangcheng.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7.3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有任何疑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以不署名方式在望城区城乡建设局网(http://cxjsj.wangcheng.gov.cn/)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请注明项目名称,未注明项目名称的答疑,招标人可以不予回复);答疑文件中如修改或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天发布。如修改或澄清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天在同一答疑专区发布,敬请留意。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8.1开标时间为:2015年10月20日上午10:00。地点:长沙市望城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长沙市望城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地址: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镇望府路198号政务中心办公楼三楼)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 湖南省内投标人要求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本项目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项目负责人。

十、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市望城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沙市望城区教育局
联系人:朱先生
电 话:135*****48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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