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司法局办公楼弱电设备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投标邀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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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市司法局办公楼弱电设备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投标邀请书

依据仙财采计[2015]B357号计划函要求,仙桃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仙桃市司法局的委托,对其所需办公楼弱电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XTZFCG/2015/036

二、项目名称:仙桃市司法局办公楼弱电设备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办公楼弱电设备采购项目实施、安装、调试及运输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预算金额

本项目预算金额99万元(人民币)。

五、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条件,有能力提供合同项下全部采购内容。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且注册资金≥伍百万元(人民币)的合法企业。

3.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凡通过国家电子工程建设信息网www.ceecm.gov.cn能查询到的企业)。

4.投标人须具有湖北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颁发的安防工程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

5.投标人须具备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

6.投标人须具备近三年来承担系统集成项目的成功案例,并有相应的证明文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合同)。

7.投标人必须在项目本地有稳定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机构,具备安装及配套服务能力(能提供相关证明)。能提供健全的质量保证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并有良好的技术储备和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领取招标文件前,采购人和采购执行机构联合进行资格审查。通过了资格审查后的潜在投标人才能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不退。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如是法人领取只需提供法人证明及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安防企业资质证书;

(5)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

(6)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单个100万元及以上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合同)。

(7)竞标人在本地售后服务机构证明。

(8)投标代理人在该企业连续三年以上的社会保障缴费记录明细。

七、报名、资格审查和获取招标文件的信息:

1.时间:2015年10 13 日至2015年10月 19 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

2.地点:仙桃市政府采购中心(仙桃市财政局11楼1105室)。

3.地址:仙桃市仙桃大道32号。

八、投标、开标信息:

1.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11 3 日上午9:00分,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仙桃市司法局 2 楼会议室( 仙桃市沔阳大道4号

开标时间:2015年 11 3 日上午9:00分

开标地点:仙桃市 司法局 2 楼会议室(仙桃市沔阳大道4号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仙桃市司法局 联系人:段先生

电话:139*****400

采购机构:仙桃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 肖先生

联系电话:****-*******-****

仙桃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八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办公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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