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用设备招标公告
警用设备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桂林市公安局委托,现就警用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警用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GLZFCG2015A0228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单位、采购预算金额:
分项号
货 物 名 称
数量
单位
1
加长伸缩臂
1
台
2
便携式X光机
1
台
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95万元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并且国内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2、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方式:
1、发售时间:2015年9月29日至2015年10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 3:00~6:0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财务室(桂林市桂磨大道大学科技园116号)。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请与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财务室联系,联系电话****-*******。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采购预算金额的1%(人民币, 四舍五入到元,须足额交纳)。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银行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出,并于2015年10月16日下午5时30分前到达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账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10月20日上午9时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开标厅(桂林市桂磨大道大学科技园116号),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5年10月20日上午8时至9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10月20日上午9时整在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开标厅(桂林市桂磨大道大学科技园116号)开标。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联系人:余警官 联系电话:181*****469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周润强 联系电话:0773-******* 传真:0773-*******
十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桂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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