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实验区血站信息设备招标公告

综合实验区血站信息设备招标公告

一、招标编号:PTQYYXXZB-*******

二、项目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血站信息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

1、项目概述

为落实国家卫健委《血站管理办法》、《血站质量管理规范》和《血站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血站技术操作规程(2019版)》的要求,对规范中各要素实现全面覆盖和体现。建立满足“一法两规”要求的业务管理模式,构建采血登记和核对系统,对实时采血与核对等项目的全面管理,为采血信息跟踪、查询等提供了便捷,现已在全国采供血系统中广泛应用。

根据《血站管理办法》中的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血站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献血者进行健康检查和血液采集。血站采血前应当对献血者身份进行核对并进行登记。严禁采集冒名顶替者的血液。严禁超量、频繁采集血液。血站不得采集血液制品生产用原料血浆。献血者应当按照要求出示真实的身份证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组织冒名顶替者献血。现按照规定要求对平潭综合实验区血站信息设备进行采购。

2、采购清单

3、技术参数

3.1 智能手持终端PAD

(1)要求:提供采血登记及样本核对功能,满足与血站现有业务管理系统的数据对接。

(2)操作系统:Android5.1

(3)CPU:≥ARM Cortex-A53 64位 四核处理器(1.3GHz)

(4)RAM:≥2GB

(5)ROM:≥16GB NAND Flash储存,TF卡槽(可扩32GB)

(6)屏幕:彩色4.0英寸QVGA仿玻璃耐用触摸屏

(7)分辨率:≥480x800

(8)条码扫描:一维条码采集

(9)尺寸:≥152(H)×77(W)×29(T)

(10)重量:≥330g(含电池)

(11)电池:≥3.7V 4000mAh锂离子聚合物电池

(12)无线通信:支持WIFI和蓝牙通信

(13)操作温度:-20℃至+50℃

(14)防水防尘工业等级:IP65

(15)跌落等级:≥1.2米(水泥地)

3.2 身份证阅读器

(1)要求:提供自动识别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读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中的身份证号、姓名、民族、出生日期、住址、照片等信息并可将采集的身份证信息保存到系统中;与血站现有采供血业务系统进行无缝对接且须符合现有硬件环境及软件架构,保证数据实时对接和数据安全性。

(2)符合公安部标准《GA450-2013台式居民身份证阅读器通用技术要求》

(3)外形尺寸:≤125mm×90mm×25mm

(4)感应区面积:≥70mm×70mm;最大感应距离:≥50mm;居民身份证与感应区平面最大张角:70°

(5)读卡距离:0-3.0cm

(6)指示灯:电源灯/通讯灯

(7)输入输出端口:Mini USB2.0

(8)供电方式:Mini USB

3.3 条码扫描器(手持式)

(1)用于扫描血袋条码及登记号条码等。

(2)类型:手持式条码扫描器

(3)尺寸:≥143mm(H)×66mm(W)×160mm(D)

(4)重量:≥115g

(5)电源:5V±5%

(6)操作温度:-10℃至+60℃

(7)状态提示:LED、可调式信号音、震动

(8)扫描宽度:≥25.7cm

(9)解码速度:≥500 scan/sec

(10)耐摔高度:≥1.5米(水泥地)

3.4 条码扫描器(平台式)

(1)类型:平台式条码扫描器

(2)扫描速度: ≥75线/秒

(3)扫描方式:激光扫描

(4)光学分辨率: ≥1200dpi

(5)识读码制: 识读一维条码,二维条码,手机屏幕

(6)接口类型:USB

(7)扫描介质:纸、手机

(8)误码率: 一维码≤十万分之一

(9)一次识别率: ≥99%

(10)光源:LED

(11)适用系统:适用所有系统

四、项目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元。

五、招标方式:询价,最低价评审法(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六、投标人资格标准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国内企业;

2、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母公司与绝对控股子公司;

(3)均为同一法人或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注:投标人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加盖持有者的公章或签名,并提供原件备查。

七、投标文件内容及要求

1、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

3、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报价单;

6、质量及售后服务承诺;

7、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补充或说明的其它内容。

注:投标文件内容(正本一份)及密封口上必须加盖公章。投标文件须逐页加盖公章。以上1-6点材料任意缺一即视为无效投标。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6月6日17: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提交或邮寄。地址:福建省平潭县北厝镇临湖七路2号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平潭分院动力楼二层信息科,收件人许女士,联系电话0591-********

九、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将在微信订阅号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信息发布上公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采购人: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

联系人:许女士

电 话:(0591)********

邮 箱:*********@qq.com




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

2023年5月3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信息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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