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石桥市第二高级中学校园物业管理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大石桥市第二高级中学校园物业管理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大石桥市第二高级中学校园物业管理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3-06-02 至 2023-06-15
撰写单位: 大石桥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撰写人: 孙贵凡
(大石桥市第二高级中学校园物业管理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大石桥市第二高级中学校园物业管理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
项目名称:大石桥市第二高级中学校园物业管理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396,600.00
最高限价(元):1,396,600
采购需求:

物业经理( 1 )人

要求:

1、男55岁以下,女50岁以下,物业经理上岗持证。

2、爱岗敬业,吃苦耐劳,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

A:卫生保洁服务

一、人员配备:( 9 )人

二、卫生保洁服务内容

1、负责校园露天区域(如道路、广场、停车场、运动场、人行道等)的日常清洁与保洁;

2、负责南教学楼、北教学楼、行政楼、实验楼、体育馆区域(如走廊、楼层通道、楼梯、卫生间、会议室等)的日常清洁与保洁;

3、负责校园化粪池的清掏(每半年一次)及排污管道的疏通;

4、负责校园垃圾的收集及清运到甲方指定地点;

5、负责将绿化带的垃圾清理干净

6、学校所有垃圾周转及清运,学校不提供相关清运车等设施设备。

三、服务要求及标准

1、保洁员要求身体健康、品德端正、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

2、保洁人员必须统一着装上岗,礼貌用语,文明与微笑服务;

3、实行责任制,根据各区域的使用性质、材质制定保洁方案,实行全天候保洁服务,日常保洁率达到满意;

4、公共区域保洁标准:地面无灰尘、污渍、水迹;门窗无手脚印、污渍、保持光洁明亮;天花板、通风口、灯具无蛛网、无污尘;指示牌、消防器材、垃圾桶无污渍、无污迹;

5、消防通道标准:指示牌、悬挂牌光洁明亮;保持通畅无杂物;地面无污渍、水迹、污迹,保持光洁明亮;扶手无污渍、无尘迹;楼道灯无蛛丝、无灰尘;玻璃、窗框、窗台无污渍、无尘迹;

6、指定的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内保洁标准:办公设施干净无尘,地墙面无污渍,天花板无蛛网和灰尘,门窗保持光洁明亮,杯具保管和及时清洁;

7、公共卫生间区域:大小便池干净无垢、无异味;镜面光亮无水迹、无污迹;台面无皂迹和水迹;地面无积水、无污迹;墙面、门、隔板无污迹、无蛛迹、无灰尘;下水管道水流畅通;纸篓不溢满、随时倾倒;

8、各区域垃圾随时收集、不溢满,不过夜,收集后每日按时清运至校内垃圾中

转站;(负责所有排污管道的疏通)

B:学生公寓一、公寓二、公寓三、公寓四管理服务

一、人员配备:( 2 )人

二、学生公寓管理服务内容

1、负责学生进出管理(含晚归登记管理);

2、负责大型物资进出登记管理;

3、建立学生公寓房屋使用档案与学生住宿档案;

4、负责学生公寓钥匙管理与借用管理,建立学生公寓物资台帐;

5、定期对学生公寓公共区域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或处理(清洁情况、设施损坏报修、违规行为立即制止并报告等);

6、对学生寝室内的报修及时通知、督促工程人员在预约时间内进行处理,并对维修进行回访,负责学生寝室内设施设备的管理;

7、协助校方开展日常防火、防盗和安全用电宣传;

8、协助校方做好安全、消防检查,根据校方授权,及时对违规行为进行制止、处理或报告;

9、协助观察学生思想动态,发现问题立即报告校方进行处理;

10、督促学生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作息时间;

11、协助校方做好各项突发事件的处理;

12、协助校方做好学生寝室内部卫生的管理、检查和评比;

13、协助校方做好学生宿舍文化建设工作;

14、配合校方做好值班教师入驻学生公寓的管理工作。

三、学生公寓管理服务标准

1、学生公寓的管理必须接受学校相关部门的指导;

2、建立学生公寓房屋使用档案和学生住宿档案;

3、配备足够数量的公寓管理员实施公寓管理。按教育部、学校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要求, 配合学校学生管理部门做好学生的日常思想品德、行为规范、法律法规教育工作;

4、指导和教育学生做好日常防火、防盗和安全用电工作;

5、督促学生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作息时间;

6、协调学生公寓内部矛盾纠纷;

7、督促入住学生按时归寝,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做好异常情况登记,及时处理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

8、遇突发事件,管理人员、值班管理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及时报告德育处及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情况紧急应同时直接报警 (110、120或119等),主管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到现场处理问题或协调处理问题;

9、做好空置房的卫生清理、设备配置、粉刷与维修工作。根据卫生要求制定除四害、消毒工作方案。除“四害”工作每季度至少进行1次;

10、做好学生寝室内设施设备的管理,建立学生寝室内设施设备的档案,及时对损坏的设施设备进行处理和维修;

11、根据校方提供的新生进校人数,做好学生寝室的调整和安排;

12、配合德育处,做好学生寝室内部卫生的管理、检查和评比;

13、做好公寓管理人员值班室的文化建设,同时配合德育处,做好学生寝室内部文化建设工作;

14、配合德育处做好值班教师入驻学生公寓的安排和管理工作;

15、制定公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C:工程维修服务

一、人员配备:( 4 )人

二、工程维修服务内容

1、负责配电室的运行、巡查管理;

2、负责物业区域内各项公共设施设备(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监控系统、供配电系统等)的日常运行管理(开启、关闭);

3、负责各楼栋公共区域内各项设施设备使用末端的日常开启、关闭和运行管理;

4、负责物业区域内的日常综合维修;

5、协助学校做好各项设施设备的年检、检测、测试等工作;

6、代表学校监督、配合各专业维保单位做好物业区域内各项设施设备的专项维保;

7、负责生活水池的管理

8、水泵房的管理

9、协助学校做好物业管理区域的节能措施;

10、协助学校做好各项突发事件的处理。

二、工程维修服务标准

1、要求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技术良好;

2、按照校方的要求和规定开启、关闭各项设施设备,如运行中发现异常情况或问题,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及时报告校区相关部门或人员,并协助进行处理;

3、按规定每天对公共区域各项公共设施设备进行巡查,发现异常或故障及时进行处理和报告,并填写记录;

4、配电室人员按要求持证,24小时定期进行巡查并记录;

5、全天候提供维修临时服务,在接到报修信息后15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小修一小时内完成;

6、日常综合维修小修、零修、急修及时率100%;

7、日常维修质量合格率98%以上;

8、配合校方做好节假日、重大活动的环境布置和现场保障;

9、及时向校方提供物资材料的采购计划建议,并按时向校方提交材料物资的使用、库存等统计资料;

10、按规定和要求制定设施设备维护年度工作计划、季度工作计划、月度工作计划,并严格按计划执行;

11、设施设备日常运行记录、维护养护记录、故障记录、报修记录等各项记录齐全,做到有据可依;

12、协助学校监督、配合专业维保单位做好各项设施设备的专项维保工作,在向提供维修服务期间,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学校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并接受学校的安全管理及监督检查;

13、配合校方做好各项设施设备的年检、检测和测试等工作。

所有委托物业管理服务事项在提供服务前,均需按照国家规定的物业承接查验的要求进行承接查验,查验后以书面形式明确各方管理责任。

14、维修范围及维修工作内容的界定:

为规范物业管理、理清物业管理维修工作的权责,现就物业维修工作范围进行界定。

(1)下列情况不在物业维修服务范围内:

a、超出维修服务维修专业领域的专业维修,如专用场地维修、专用设施维修等。

b、部分改造、维修、翻新等工程另签署工程合同的。

(2)维修区域包括:南教学楼、北教学楼、行政楼、实验楼、学生公寓、体育场、体育馆、锅炉房、广场、道路、人行道等校园内的设施及场所。

室内部分:

a、家具部分:室内家具:门、门锁、把手、窗、玻璃、床、书柜、衣柜、书桌、凳子等。

b、室内设施设备部分:灯、插座、信号源(网络)、电力线路、室内给排水管、给排水设施、水龙头、脸盆、固定台、桌等。

c、室内基础设施部分:局部墙面脏污、地面地砖破损、墙砖破损、踢脚线、固定台、座部位破损等。

室外公共部位(通道、平台、楼梯):

a、公共设施设备部分:灯、插座、信号源(网络)、电力线路、给排水管、给排水设施、水龙头、脸盆、固定台、桌等。

b、基础设施部分:基础设施:局部墙面脏污、地面地砖破损、墙砖破损、踢脚线、吊顶板、固定台、座部位破损、栏杆等。

(3)室外广场、道路、人行道等部分:

路灯、围栏、护栏、地面地砖、盖沟板等。

(4)特别说明

责任鉴定:属于人为破坏的,要追查追责赔偿;属于物业公司管理不善的,由物业公司承担责任和赔偿;属于自然使用磨损、老化的,由学校按照相关规定组织维修。

D:门卫保安服务

一、人员配备:( 7 )人

二、门卫保安服务内容

(1)对学校南北门卫全年每天实行24小时管理。在上下班、贵宾来访、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门卫实行立岗值勤;

(2)负责门卫及附近治安和秩序管理,构成校园第一道安全防线。及时发现各类安全隐患,制止、纠正违反治安管理和学校管理规定的行为,及时制止治安、刑事案件,发现可疑情况立即报告;

(3)负责进出校园车辆和门口附近车辆停放管理,保障校门口车辆通行有序、畅通、安全;禁止学校禁止的车辆进入校园,门卫附近无车辆乱停乱放现象;

(4)负责进出人员流动管理,保证进出人员的安全,对外来人员实行询问、登记制度,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校园;

(5)负责对进出门卫的物资进行检查、登记,凡是从学校门卫出去的大件物资都必须进行检查、登记,防止财物流失;

(6)负责流动摊点管理,禁止小商、小贩进入校园,制止在大门外黄线内摆摊设点;

(7)负责门卫内外及附近环境和值班室卫生,值班室无闲杂人

(8)负责耐心解答师生员工和外来人员的提问;

(9)配合学校保卫处开展专项治理或采取专项措施等,强化校园门卫安全管理;

(10)配合做好学校承办的各类重大活动、重要接待任务的门卫安全保卫和秩序维护工作;

(11)南教学楼、北教学楼、行政楼、实验楼夜间保安,负责各楼夜间值班值勤。发现和制止扰乱行政楼办公秩序行为,及时报告和处置应急突发事件,保护行政楼内人员和财产安全;

(12)完成其它属于门卫安保服务范围内的工作以及涉及校园安全、稳定方面的任务。

三、门卫保安服务标准

1、 派驻保安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知法、懂法、守法、依法办事,依法依规使用安保装备,必须严格遵守安保从业规范和学校管理制度。自觉维护学校形象,着装统一,仪表整洁,动作规范(站姿端正,指挥车辆动作规范)。对师生员工和外来人员要以礼相待,文明执勤,热情服务;

(2)依法办事,严格管理,保障学校财产和师生人身权益不受侵害,维护正常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全年无责任事舔和责任案件发生;

(3)工作场所整洁、卫生、有序,负责三包(包安全、包卫生、包秩序)。上岗人员做到“七不”:不擅离岗位,不打瞌睡,不闲聊嬉闹,不打牌下棋,不聚众喝酒,不抽烟,不干私活会客;

(4)积极主动协调处理校园交通、安全、秩序等方面的突发事件,迅速排除各种险情,及时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向学校保卫处报告各类案件、事故及其他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

(5)负责各岗位范围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一旦出现突发事件,保安人员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维护秩序,有效制止影响学校形象、师生人身安全和干扰学校秩序的行为,必要时报警请求公安机关支持,维护学校秩序。

E:绿化养护服务管理

一、人员配备:( 1 )人

二、绿化养护服务管理内容

1、有专业人员实施绿化养护管理;

2、对草坪、花卉、绿篱、树木定期进行修剪、养护;

3、定期清除绿地杂草、杂物;

4、适时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做好防涝、防冻与防台风工作;

5、适时喷洒药物,预防病虫害。

三、绿化养护服务管理标准

(1)负责全校绿化养护管理工作;主要对全校范围内的绿化植被进行常规的养护管理等;

(2)各种花草树木必须每日按不同花草树木按时养护,须保证成活率达到98%以上(一经判断人为疏忽导致死亡未达到业主要求的,需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3)每天及时清除残花败叶,绿地保洁率在90%以上,绿化带下无明显枯黄落叶杂物,草地无石头、纸屑、垃圾等杂物。绿化垃圾及时清运。大片植物叶面无明显积尘;

(4)草地不被人恶意践踏、破坏、发现情况要及时制止,并报告学校,一旦损坏要及时补种,使草地完整率达98%以上;

(5)适时剪草和除草、除虫、施肥,草地高度控制在70~80毫米,草地纯度为98%以上,保持草地平整、美观;

(6)定期剪技、整形、除虫、施肥,保持花木生长量适当,满足园林功能要求及其生长特性,造型优美、景观丰富多彩;

(7)适时对花木进行培土,树木涂白、防风害、防日照、防虫蚁等工作,对受损或倾倒花木在15日内完成修补,扶持或补种;

(8)根据相关病虫害发生的环境条件及其规律,坚持以“预防为主”的原则进行防治,保持花木生长健壮,枝叶茂盛。完成绿化带的蜂窝处理;

(9)施肥:按季节按量对校园绿化进行肥料施放,提出合理方

案;

(10)完成学校临时交给的任务(包括种树,移树等)。

学校管理的补充要求:

1、配备岗位人员不得少于规定的最低配备要求,持证上岗

2、投标人必须具备两年以上管理学校工作物业服务,中标单位(公司)提供物业管理企业经理证件。

3、中标单位(公司)负责提供工作人员服装。

4、中标单位负责为每位从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及国家正式发票。上述人员涉及及用工方面的劳务纠纷、福利纠纷和劳动事故均由中标单位负责,与采购单位无关。

5、学校提供保洁洁剂、洁具、绿化耗材等备品。

6、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一年一签合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02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6月15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6月2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提交电子文件;备份文件(U盘)递交至大石桥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大石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未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解密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大石桥市第二高级中学
地 址: 大石桥市哈大北路43号
联系方式: 04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大石桥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
地 址: 辽宁省营口市大石桥市哈大路二高街2号
联系方式: 0417-*******
邮箱地址: dsqjyzxbgs@163.com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石桥市支行
账户名称: 大石桥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
账号: 066*****0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女士
电 话: 0417-*******

标签: 社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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