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活动广场工程招标公告

学生活动广场工程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浙江省财政厅[2015]34991号确认书批准,现就我校学生活动广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ZB*******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招标

三、采购内容:


工程名称

内容概况

学生活动广场工程

1.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 995.5 万元(含暂列金额 50 万元)

2. 工程特征:本工程北起浙江师范大学维实路,南至砺学路,东起广场环路,西至初阳湖的滨湖道路,设计总面积约19987.65平方米。工程内容主要为绿化种植、主广场、看台、休闲区域、人行道、台阶铺装等内容。

3. 详细要求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本项目采购内容应在投标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之内。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须提供企业任命文件)及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无在建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6.投标人在投标时,企业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7.投标人在投标时,项目负责人无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执行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8.投标人在投标时,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9.投标人在投标时,办理过金华市建筑业企业诚信手册且统筹交纳过民工工资保证金的;

10.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符合上述6、7、8这三条要求的承诺书。

五、招标文件的发放:

1.发放时间:2015年 09 月 30 日至2015年 10 月 20 日(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本文件所涉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发放地点:金华欣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金华市人民西路167号5楼招标代理部)

3.各潜在投标人可以登录浙江师范大学采购中心采购文件下载系统报名、下载标书,费用300元/份,在开标现场缴纳。(如首次使用须进行注册,具体程序见浙江师范大学采购中心网站上发布的《关于开通浙江师范大学采购文件下载系统的公告》)。各潜在投标人如需要电子图纸的在网上报名成功后到金华欣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金华市人民西路167号5楼招标代理部)领取图纸光盘。

浙江师范大学采购中心发放的标书以书面材料为准,以E-MAIL、下载等方式获得标书存在的可能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已通过浙江师范大学采购中心采购文件下载系统中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标书的投标人,如需要仍可到金华欣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金华市人民西路167号5楼招标代理部)领取纸质文件(500元/份)。各潜在投标人如需要电子图纸的在报名成功后到金华欣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金华市人民西路167号5楼招标代理部)领取图纸光盘。

不符合本项目投标资格的投标投标人即便取得标书,开标后一旦发现其资格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六、领取纸质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经工商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授权书(原件)

3.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4.报名人联系方式(电话、手机、电子邮箱)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80000元。投标人应于2015年 10 月 21 日9时00分前汇至指定账户(需注明“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建议采用银行汇票或本票的方式交纳,若以现金、网上银行等其它方式交纳的,需提前打入指定账户(投标现场不接受现金),保证金的相关凭证(若为打印件、复印件则加盖公章)需要在递交标书的同时递交(如是转账支票须提供进账凭证)。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名义交纳,以其他名义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 10 月 21 日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浙江师范大学行政中心北楼122室,逾期送达或未按本标书要求密封的将予以拒收。

九、标书质疑和踏勘现场:

1.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传真的方式(可匿名)传真至****-********或发送至邮箱********@qq.com。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15年 10 月 10 日16:30。招标人将于2015年 10 月 15 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2.本工程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投标人若认为有必要进行踏勘,可自行前往,所需费用自理。踏勘联系人: 骆老师,电话:****-********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 10 月 21 日9时00分在浙江师范大学行政中心北楼122室开标,投标人应当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正式职工,须提供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所在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盖章确认)。

十二、业务咨询:

招标文件发放、投标保证金交纳和质疑接收联系人:孟女士 139*****098 传真:****-********

项目联系人、技术答疑联系人:骆先生,电话:****-********

政府采购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浙江师范大学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9—********

十三、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指定账户:

户名:浙江师范大学

银行帐号:130*****0000422

开户银行:金华银行浙师大支行

招标人:浙江师范大学

代理机构:金华欣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信息录入:wwp 点击数: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广场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金华欣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