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实验室实验台制作与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中心实验室实验台制作与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根据国家及地方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对江苏省农业科学院中心实验室实验台制作与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简介:
1、工程名称:中心实验室实验台制作与安装工程。
2、建设地点:南京市玄武区钟灵街50号,综合楼1003室。
3、工程内容:钢木靠边实验台3 台,规格为:4580mm *900 mm*850mm、2200mm*900mm*850mm、3300mm*900 mm*850mm;钢木中央实验台 1 台,规格为:4550mm*1500mm*850mm;电源盒等实验台配套。
4、工期及质量要求:30日历天。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相关验收标准合格及以上。
5、承包方式:交钥匙工程。
二、投标报名资质要求:
1、投标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招标内容在其经营范围内,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报名现场核验原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须提供身份证。(报名现场核验原件)
3、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报名现场核验原件)
4、必须具有2012年度以来质量检测部门的钢木实验台的产品检测报告。(报名现场核验原件)
5、投标人具有承接本项目的能力和经历,投标企业须提供2012年以来的同类货物(实验台定制)业绩证明文件1份,以加盖双方骑缝章的合同为准。如合同无骑缝章,则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方可视合同有效。(报名现场核验原件)
6、企业承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状态;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工程出现问题8小时内赶到现场排除问题;提供材料真实有效。(提供承诺书原件)
7、提供产品样本图册。
8、本项目不接受经销商、代理商的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资格审查办法:
审查方法: 资格预审。现场须提供原件核验,当场归还。提供材料不全者,均视为未通过资格预审。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0日上午8:30—11:30 (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其它时间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江苏省农科院综合楼307室(南京市玄武区钟灵街50号)。
3、报名须携带资料: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份,请按照本公告中“第二条:投标报名资质要求”中要求,将相关的系列材料的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等按序进行装订,同时带相关证书原件以供现场进行核验。
4、联系人及电话:曹娟,***-********
五、项目现场勘查和咨询:
联系人:王春梅 ;联系方式:***-********
六、竞争性谈判文件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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