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2023年度果蔬生鲜配送供应商)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采购2023年度果蔬生鲜配送供应商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采购2023年度果蔬生鲜配送供应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800,00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
1.采购果蔬生鲜配送供应商为满足现场蔬菜水果火鲜的配送
2.符合单位使用需求
3.服务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配送地点为沈阳市浑南区大羊安村960号。无预付款,月对账月付款。
4.货到检斤验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年。(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2,800,00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
1.采购果蔬生鲜配送供应商为满足现场蔬菜、水果、活鲜的日常配送。
2.满足现场使用标准
3.服务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配送地点:沈阳市浑南区大羊安村960号
4.检斤验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年。(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2,800,00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
1.采购果蔬生鲜配送供应商为满足现场蔬菜、水果、活鲜的日常配送
2.满足现场使用标准
3.服务期限1年,自验收之日起计算。配送地点:沈阳市浑南区大羊安村960号
4.检斤验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年。(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01日 08时00分至2023年06月08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6月2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1-8号同方大厦A1507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需求:本次采购拟划分3个包组,每个包组择优选择一家中标供应商,兼投不兼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文件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大羊安村960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1-8号同方大厦A1507
邮箱地址: zkgslngs@163.com
开户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南湖科技开发区支行
账户名称: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账号: 1249 0595 4110 4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费智慧、黄波、姜廷、罗洲、李伟、易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