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笃马河等11条河流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德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笃马河等11条河流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自然资发〔2019〕116 号)的规定,按照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州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德政字〔2020〕27号)的部署,经研究现就开展笃马河等11条河流的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发布通告。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以上自然资源进行统一确权登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共预划分11个登记单元。
11条河流:笃马河、马颊河故道、陵宁输水渠、禹临河、洛北干渠、老赵王河、潘庄干渠、六五河、马减竖河、李家岸输水渠(含北四分干)、前进沟。以河流管理界线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3年12月31日。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草原(草地) 、荒地、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本次德州市2022年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项目涉及的10个县(市、区)(具体见附件) 。
四、其他事项
2020年9月8日,德州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德州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中明确“各级政府是组织实施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本行政区域内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负总责,统筹推进本行政区域内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建立由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大数据局等部门组成的工作协调机制,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协同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具体工作中,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德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31日
附件:
德州市2022年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项目涉及的县(市、区)清单
序号 | 预划登记单元名称 | 涉及县(市、区) |
1 | 笃马河 | 陵城区、平原县 |
2 | 马颊河故道 | 陵城区 |
3 | 陵宁输水渠 | 陵城区、宁津县 |
4 | 禹临河 | 禹城市、临邑县、陵城区 |
5 | 洛北干渠 | 禹城市 |
6 | 老赵王河 | 陵城区、平原县 |
7 | 潘庄干渠 | 齐河县、禹城市、平原县 |
8 | 六五河 | 夏津县 |
9 | 马减竖河 | 夏津县、德城区 |
10 | 李家岸输水渠(含北四分干) | 齐河县、临邑县、陵城区、宁津县 |
11 | 前进沟 | 乐陵市、庆云县 |
标签: 开展笃马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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