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立山区国有企业归并重组及管理优化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鞍山市立山区国有企业归并重组及管理优化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13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鞍山市立山区国有企业归并重组及管理优化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50,000.00
最高限价(元):850,000
采购需求:
(一)项目总体需求描述
按照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整体部署,从健全机制、规范治理的角度出发,结合立山区区属国有企业及立山经济开发区实际,在聚焦主责主业,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做实“管委会+公司”运营模式,力争打造AA级国有投资运营集团总体要求下,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主要目标,进一步增强区属企业的运营活力和市场竞争力,对区属国有企业进行整合与归并,并结合区属企业实际情况,对整合归并后的国有企业进行组织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优化提升,并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夯实区属企业基础管理,逐步建立起能促进区属企业长期发展的核心竞争优势,推动区属企业规范、快速、稳定发展。
(二)项目目标
在力争打造AA级国有投资运营集团的整体要求下,科学合理的完成区属企业的整合与归并,按照“管委会+公司”的运营模式,完善相应的管控措施。同时,对整合归并后的集团公司及板块公司,进行组织结构优化设计和薪酬绩效改革,并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使整合归并后的区属企业在规范运营的基础上,能够更好的聚焦主业,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充分激发企业活力,实现区属企业高质量发展目标。
(三)项目服务内容
1.按照“管委会+公司”的运营模式,进行区属企业归并重组方案设计,并完善相应的管控模式。
2.对归并重组后的区属企业进行组织管理及人力资源管理优化,具体包括:
(1)进行组织结构优化设计,确定岗位序列及岗位层级,形成规范的部门职能及岗位职责,建立健全各项组织管理及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确保区属企业规范、高效运营。
(2)建立符合国家、省、市、区有关政策要求的、与经营业绩紧密挂钩的领导班子激励约束机制,设计完善领导班子薪酬和绩效管理制度,约束经营班子行为,激发经营班子活力,提高国有资产经营绩效。
(3)设计完善员工薪酬和绩效管理制度,优化薪酬分配方式,形成业绩导向的绩效薪酬模式,建立起较为完备的全员绩效管理体系,充分发挥薪酬和绩效管理的杠杆调节和激励导向作用,激发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助推区属企业经济效益增长和可持续发展。
三、项目交付要求
项目预期的交付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国有企业归并重组交付成果:立山区国资局所属国有企业整合归并方案;
(二)归并重组后国有企业(包括国投集团及板块公司)的组织管理及人力资源管理优化交付成果包括以下各项:
(1)国投集团及板块公司的《组织结构优化设计方案》及《组织管理手册》(或岗位职责汇编)等相关内容;
(2)国投集团及板块公司的组织人事管理制度汇编(包括法人治理结构管理、组织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管理制度);
(3)国投集团及板块公司的《薪酬与绩效管理设计方案》及薪酬和绩效管理相关制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中小企业、监狱和残疾人企业的相关扶持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02日 08时00分至2023年06月08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3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13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400”电话或“业务咨询电话”进行咨询:400-100-9691,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投标人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 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承诺书格式自拟,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体现),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本项目接收备份文件电子邮箱:lnzhcgdl@163.com
3.备份文件制作要求:
(1)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
(2)备份文件名:“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如:JH22-
******-
*****某某公司)
(3)备份文件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加密备份文件。逾期发送(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或未进行加密造成响应失败等一切后果,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备份文件或U 盘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进行密封和签章。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并单独提供一张《电子评审系统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自拟,签字盖章。
4.授权代表人应在开标后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内),不接受其他方式解密。如因供应商原因不能及时解密投标报价,将导致其废标
5.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可使用"“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开标直播,法定代表人或授委托人可提前下载并通过其手机号进行注册,开标时登陆"“腾讯会议”APP,(腾讯会议号:
**********)
6. 开标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授权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答疑。
7. 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本级
地 址: 鞍山市立山区劳动路政务服务中心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鞍山市铁东区福利街37号
邮箱地址: lnzhcgdl@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
账户名称: 辽宁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翟力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