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战河镇示范创建人居环境提升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民族特色照护项目竞争性
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LJHZT-2023018)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丽江市,宁液韩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战河镇示范创建人居环境提升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民族特色照护项目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85万元,招标人为宁蒗彝族自治县战河
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购置70盏10米高玉兰灯,以镇政府为中心点,辐射三个方向的街道,25-30米
一盏,呈三角形交叉定位安装路灯,包含设计路灯士体电缆基础等相关附属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战河镇示范创建人居环境提升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民族特色照护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战河镇示范创建人居环境提升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民族特色照护项目)的投标
人资格能力要求: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贵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
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或2022年经第三方审计的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复印件。若为新成立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格式自拟。
2.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2022年1
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
(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2022年1月至
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
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成立不足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
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
会保障资金提供证明材料。
2.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重大违
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
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声明函。
2.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政府采
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策。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具备有效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提
供证明材料):
2.3.2项目经理: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证明材料:
震
2.3.3技术负贵人: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证明材料:
2.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ww.ccg即.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查询起止时间:本项目竞争
性碳商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此项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
后交由碰商小组进行审查,查询记录为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
稿)。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2.6.本项目不允许有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提供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6月02日09时00分到2023年06月08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供应商需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鲜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现场登
记获取采购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2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丽江鸿正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丽江市古城区荣华路389号纸质文
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12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丽江鸿正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丽江市占城区荣华路389号
七其他
项目概况:
战河镇示范创建人居环境提升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民族特色照护项目的潜在供成商成在
丽江鸿正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丽江市古城区荣华路389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
月1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LJHZT-2023018
1,2项目名称:战河镇示范创建人居环境提升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民族特色照护项目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185.00万元
3070
1.5采购需求购置70盏10米高玉兰灯,以镇政府为中心点,辐射三个方向的街道,25-30
米一盏,呈三角形交叉定位安装路灯,包含设计路灯主体电缆基础等相关附属工程。
1.6施工范围: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所涉及内容为准。
1.7合同履行期限工期:8个月。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
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或2022年经第三方审计的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复印件。若为新成立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格式自拟。
2.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2022年1
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
(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2022年1月至
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
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成立不足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
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
会保障资金提供证明材料。
2.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重大违
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
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声明函。
2.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政府采
1
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策。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具备有效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提
供证明材料):
2.3.2项目经理: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证明材料:
2.3.3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证明材料:
2.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巾国网站(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尖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查询起止时间:本项甘竞争
性碰商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此项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
后交由碰商小组进行审查,查询记录为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
稿)。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2.6.本项目不允许有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提供承诺书。
三采购文件获取
3.1时间2023年06月02日至2023年06月08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每日上午09:00-
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
3.2地址:丽江鸿正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丽江市古城区荣华路389号。
3.3方式:供应商需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鲜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现场登记获
取采购文件。
3.4售价:人民币800.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丽江鸿正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丽江市古城区荣华路389号。
五开启
5.1时间:2023年06月1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丽江鸿正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丽江市古城区荣华路389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木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成交公告均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7169
/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采购信息如有变动,将以网上公告形式发布。采购人
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蒗彝族自治县战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宁蒗彝族自治县战河镇政府格桑路东
联系人:李君
电话:1398886838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丽江鸿正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丽江市占城区荣华路389号
联系人:刘红宫
电话:
18725382915
电子邮件:1055433558qq.c0m
通
程除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贵
名)
冠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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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