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湾升级改造气电一期工程第五批辅机:热控仪表成套(第一批)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妈湾升级改造气电一期工程第五批辅机:热控仪表成套(第一批)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 妈湾升级改造气电一期工程第五批辅机:热控仪表成套(第一批)设备采购 | ||
项目编号: | 231GA******* | ||
项目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深圳市南山区南头半岛西南端,妈湾大道西侧妈湾电厂内。厂区背山面水,东依小南山,南邻赤湾港,西部与珠江伶仃洋水域相连,北抵妈湾港,距前海合作区中心位置8km。 本项目一期建设1台600MW(H)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远期预留1台600MW(H)级燃气机组的扩建条件,总规模为2台H级燃气机组。本项目采用60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单轴纯凝调峰。机岛采用西门子SGT5-8000H燃机、SST-5000汽轮机、SGEN5-3000W发电机及SSS离合器,余热锅炉采用东方电气集团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的三压、再热、自然循环、卧式余热锅炉。 本项目计划于2022年10月开工,机组计划2024年4月竣工投产。 | ||
公告名称: | 妈湾升级改造气电一期工程第五批辅机:热控仪表成套(第一批)设备采购 | ||
公告发布媒体 | 深圳阳光采购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公告信息: | None | ||
采购单位名称: | 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 | ||
交货期(天): | 90 | ||
交货期说明: | 设备的交货时间: 2023年10月5日。最终交货时间由买方在约定交货时间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卖方。根据买方现场条件,买方需卖方分批或延迟到货,由买方在约定交货期前30天通知卖方,卖方应予以配合并承诺不发生任何费用。如卖方提前交货,应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由卖方承担。 | ||
招标/采购范围: | 热控仪表成套设备及其所有附件的供货和伴随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热控仪表成套设备及其所有附件,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消耗品和专用工具以及设计、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详细范围见技术规范书的有关规定并以其为准。 | ||
资格条件: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合法机构,并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订立合同的权利。 3.2 投标人必须是本项目标的物的制造厂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含经销商)。如为代理商,应出具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有效授权书或本区域的代理协议。同一个品牌的设备只能有一家单位(制造厂商或其代理商)递交投标,如果设备制造厂商和其代理商同时投标的,只接受制造厂商递交的投标文件;如果两家及以上代理商同时递交投标文件,且均具有有效授权的,否决该品牌的全部投标。(注:国产品牌设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 投标人或制造商具有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或相当于ISO9000系列标准)。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承诺函》,并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投标(集中代理采购/成套设备采购项目除外);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与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7)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0)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3)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1)投标人除了按《投标承诺函》提交承诺外,还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gsxt.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企业查询页面截图,因截图内容不全而对评标造成实质影响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除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gsxt.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涉及的内容外,上述情形在评标阶段以《投标承诺函》中的承诺为准。 3)如事后发现投标人弄虚作假,将依法否决其投标并上报相关部门。 3.6业绩要求: 201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在国内至少具有1个9F级及以上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或者1个3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的仪表成套(含压力变送器和液位计)投运业绩。 注:业绩应是投标人的有效业绩;投标人应当提供有效的合同及相关证明文件(包括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以及能清晰显示供货范围、数量、签订时间和与业绩要求相关的技术参数、设备型号的关键页、投运或用户证明)。 | ||
联系人: | 王德良 | ||
联系电话: | 07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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