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信息化建设和运维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法院信息化建设和运维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受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江苏法院信息化建设和运维监理服务》(项目名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江苏法院信息化建设和运维监理服务
招标项目类型:信息系统工程监理
年度投资额:约2050万元
3、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请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请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请提供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请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请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产业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甲级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必须近1年内至少签订过1个单项工程投资规模不低于3000万元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合同(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不得从事与本项目有关的设备(含软件)采购、系统集成和应用软件开发等相关任务的商务活动(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派驻人员及要求:为满足建设方项目监理工作的需要,监理单位应选派2名以上监理人员常驻省法院机关(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派驻人员经验丰富、技术全面、责任心强,其中一名监理工程师必须有近五年来担任过3000万以上监理项目负责人的经历(须提供由相似成功案例业主单位出具证明文件)。其他派驻监理人员应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须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现场考察、答疑时间:不组织。
联系人: 唐祥生
联系电话:***-********
5、招标文件出售方式: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从即日起至2015年10月16日为止,每天8:3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6、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
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应提供人民币叁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存款账户缴纳。
交纳办法:投标保证金可采取下列形式之一种:电汇。
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开户银行及帐号:
收款单位: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水西门支行
投标保证金如是以电汇的形式递交的,请在电汇单的附言中注明“招标编号”及汇款用途;并把电汇凭证的复印件用封套单独加以密封,在封套上注明“投标保证金”字样。
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7、投标文件份数: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8、投标开始时间:2015年10月19日8:30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10 月19 日9:00
9、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南京市山西路120号江苏成套大厦2205室,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0、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祥生
联系电话:***-********
地址:南京市宁海路75号
1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旭 张杰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
邮 箱:jceczc@jcec.cn
地 址:南京市山西路120号江苏成套大厦16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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