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海棠医院)项目供配电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海棠医院)项目供配电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金华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海棠医院)项目供配电工程EPC总承包项目,项目招标人为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本项目现己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委托金华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报名资格后审的方式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该项目为金华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海棠医院)项目供配电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工程规模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金华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海棠医院)位于金华市海棠西路与金帆街交叉口,建设床位数 245 张。建设内容包括:医学综合及科研教学楼、发热门诊楼各1栋、配套用房、地下室及其相关室外配套设施,设置机动车停车位355个,非机动车停车位900个。总建筑面积约*****.7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7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平方米。根据前期勘察,结合当地需求,本项目计划:新增户外环网箱基础2座,电缆工作井8座,变压器4台,高压柜12台,低压柜26台,运行环境控制系统,用电分项计量系统,包括高压接入点所至金职院附属医院配电房的电缆及管道,投标人可以后期按实际方案深化优化,但不得对原方案进行无优化的改变(设计方案需先经业主单位同意后,再报相关部门审批),并在低压柜里预留10%的备用开关,同时须满足用电要求,具体详见清单。
2.2招标范围:金华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海棠医院)项目供配电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承包范围为:10kV高压,变配电总用电负荷5700kVA。(具体规模以经电力、规划、建设等主管部门批准设计图纸或供电方案为准)。
2.3工程地点:金华市海棠西路与金帆街交叉口。
2.4工程造价约:869.48万元。
2.5工期:150日历天(合同签订之后60个工作日提供设计方案和图纸批复并须满足总包整体进度要求)。
2.6质量目标:工程设计质量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工程施工质量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2)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c)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d)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e)为本标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f)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g)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h)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i)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j)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k)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m)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包投标的。
3.1.2专用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要求:(1)设计资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国家建设部)认定的送变电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施工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并取得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的独立法人企业;且同时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安全质量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3.1.4人员资格要求:
(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二级及以上机电安装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且为投标企业在职人员(如为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无在建合同工程。
(2)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担任过与招标项目相同及以上电压等级类似工程设总或主设人经历。
(3)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二级及以上机电安装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持有安全生产任职资格B类证,为未担任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职务的本单位职工,无在建合同工程。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部负责人可以是同一人员担任。
3.1.5其他人员必须符合以下资格条件和资质要求:
安全员须持有安全生产任职资格C类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机电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1.6信誉要求
(1)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②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2)在国家电网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发布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和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公告》(发布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中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投标人,并且该行为仍在处理有效期内,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相应标段的投标将被否决。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4)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需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
(5)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招标人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情节严重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6)联合体投标的,上述信誉要求适用于联合体所有成员。
3.1.7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上要求及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2);
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的投标;
③联合体组成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变更。
3.1.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8:45~11:30,下午14:00~16:30。
获取地址:金华市婺城区解放西路500号
电话:0579-******** 联系人:吴女士
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建造师注册证书(含建造师临时注册证书);
4.安全生产许可证;
不接受邮寄等方式提交。
5、报名附加条件:报名时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与开标时的授权委托代理人要一致。
6、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6月21日上午9点30分前。
8、本次招标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a.gov.cn)、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鹿湖分中心(www.jhlhfzx.com)发布招标公告。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华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人:于先生
联系电话:137*****601
代理机构:金华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579-********
2023年6月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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