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移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至2024年(12个月)研发技术支撑服务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贵州移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至2024年(12个月)研发技术支撑服务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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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为贵州移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至2024年(12个月)研发技术支撑服务项目-第二次,采购人为贵州移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具有提供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前来报名。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贵州移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至2024年(12个月)研发技术支撑服务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DICT-CBCG-********-0001)。

1.2采购内容:本次采购贵州移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至2024年(12个月)研发技术支撑服务,涉及产品规划、产品运营、软件研发、系统测试、产品运营等,主要包含内容如下:

1.2.1软件产品需求对接、挖掘、设计全流程产生的相关文档等技术支撑服务;

1.2.2软件研发及研发全过程中产生的相关技术文档及代码等技术支撑服务;

1.2.3系统测试及测试全流程中产生的相关文档等技术支撑服务;

1.2.4应用系统运维、交维阶段的客服答疑及过程中相关文档等技术支撑服务;

1.2.5软件产品运营、运行全过程中产生的相关技术文档及数据等技术支撑服务。

1.3项目预算:含税1542.4666万元(不含税1455.1572万元)。

1.4项目服务地点:贵州省。

1.5框架采购(下单)截止日:

服务期:(1)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2月止(2)标包执行金额达到框架上限金额(上限金额为含税预算金额)。达到以上条件之一者框架采购(下单)立即停止。

自动延期条件:在本框架(下单)截止日期内,如果甲方公布有关本项目的最新集中采购结果,则本合同至该最新集中采购结果公布之日终止。

自动延续期内,如果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本框架(下单)截止日期终止:

甲方公布有关本项目最新集中采购结果的,则本框架(下单)截止日期至该最新集中采购结果公布之日终止;

甲方提前15日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的,则本框架(下单)截止日期至该通知载明的日期当日终止。甲方公布有关本项目最新集中采购结果的,则本框架(下单)截止日期至该最新集中采购结果公布之日终止。

1.6中选供应商数量及限中规则

1.6.1中选供应商数量:1家

1.6.2本项目每家限中一个份额,第一次采购中中选的供应商将无法在本项目再次中选。

1.7采购包划分:本次项目共5个份额,采用共享项目份额的方式进行执行。

注:本项目前4个份额已成功采购,本次只采购最后1个份额。

标段/标包 标包/份额 采购内容 占比 区域 不含税预算(元) 含税预算(元)

包1 包1 贵州移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00% 全省 ******** ********

2023年至2024年(12个月)

研发技术支撑服务

合计 ******** ********

.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应答人资格要求如下:

1.主体登记要求: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处于存续或在业等正常状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经营证明(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

2.资质要求:无

3.项目要求:

1)项目业绩:

提供2020年1月1日到2023年3月1日之间签订的软件开发类项目,包含系统集成、系统运维、设备维护、计算机设备及软件采购类的项目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业绩经验。

提供的证明材料如下:

业绩证明材料及业绩计算规则:

①普通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框架协议须提供框架协议关键页及订单或结算证明关键页的扫描件。普通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须能体现合同名称、合同当事人名称、标的、金额或数量、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等信息。其中基于框架协议签订的订单或结算证明关键页中应能体现与框架协议的相关性(如框架协议名称、编号等),以及订单标的物名称、订单金额、订单签订日期等信息。

②每份合同或框架协议至少提供合同金额或订单金额(或结算证明)10%的查验信息一致且状态正常的发票证明,发票证明为发票扫描件或发票电子件或带网址的发票网站查询截图或“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验真截图,不可以是红冲、作废等异常状态。

③业绩金额,普通合同以合同金额计算,框架协议以所提供的订单或相关结算证明总金额为准。业绩时间,普通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依据,框架协议以框架协议下的订单或结算材料签订日期为依据。业绩数量,按普通合同和框架协议的数量计算。签字或盖章,包含但不限于合法有效的签名、盖章、电子签名、电子章等。

④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不同子公司的业绩不能互用。分公司不可以使用总公司业绩,总公司可以使用分公司业绩,不同分公司业绩不可以互用。

⑤普通合同及与之对应的发票证明缺一不可,否则不纳入类似项目业绩统计范围。框架协议、采购订单(结算证明)及与之对应的发票证明缺一不可,否则不纳入类似项目业绩统计范围。

⑥应答人填报的业绩信息不准确,如存在数据错误或数据重复、业绩信息与证明材料不匹配、证明材料缺漏、证明材料错乱排序、证明材料涉及到的评审相关信息不清晰致无法辨认等情况,可能造成提供的业绩不符合要求。

2)供应商必须承诺严格按照本项目技术规范书应答组建项目团队,并承诺入场前接受我方对项目团队成员(包括项目经理和全体项目成员)的符合性验证。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换项目团队成员,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相应人员或终止合同,并将严格按照《贵州移动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规则》的规定实施处罚。

4.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应答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证资格证明材料,可提供以下四种证明材料之一:

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扫描件,如税务机关盖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等;

②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的税务登记证或营业执照扫描件;

③国家税务局网站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信息截图;

④一份近期对外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6.与其他应答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

7.不得存在的情形:

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财产被接管,财产被冻结且影响履约能力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的(类似项目因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出现以下情形之一:1)行政监督部门在网站上发布处罚公告且处罚金额达到合同金额50%以上的;2)被中国移动纳入严重负面行为或特别严重行为的);

(5)应答人产品或服务被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贵州有限公司在禁止合作期内的;

(6)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中标资格的(不受地域限制)。(核查信用中国行政处罚条款及工信部网站违法失约信息,“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工信部网站:https://txzbqy.miit.gov.cn)

(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期);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核查信用中国行政处罚条款及工信部网站违法失约信息,“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工信部网站:https://txzbqy.miit.gov.cn))。

(8)应答人为失信被执行人;

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核查网站:http://www.gsxt.gov.cn/index.htm)

2)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应答人需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声明函。评审委员会在评审现场针对(5)至(8)按规定的方法进行核查。

8.代理商要求:不接受代理商。

9.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比选文件

3.1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卖时间2023年6月1日18时00分至2023年6月5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选择以下方式获取采购文件:

微信公众号报名:查找并关注微信公众号“采易招”,找到本项目,进行投标登记,缴费,详细流程可参考《公告附件:“采易招”微信报名流程指引》,成功报名成功后联系文件售卖人(详见公告联系方式);

3.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零 元(¥0元)整。

3.3如未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人/代理机构将不接收该供应商所递交的应答文件。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4.1纸质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地点为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天一国际广场10栋27楼评标室)。本次应答将于上述应答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4.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采购文件,均为无效应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如果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信息,将追究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任。)。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仅在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bidding.gpdi.com/)、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uizhou.gov.cn/)上发布,比选公告将明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发售采购文件的日期和地点、应答、开启应答等事宜。

.联系方式

(1)采购人:贵州移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贵阳市南明区中华南路93号远通大厦19楼

联系人:宋经理

(2)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 址:贵阳市观山湖区天一国际广场10栋27楼

文件售卖人:苗国安

电 话:138*****233

电子邮箱:138*****233@139.com

项目联系人:苗国安、罗俊、郑竣

电 话:138*****233139*****810

七.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bidding.gpdi.com/)、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uizhou.gov.cn/)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附加项

为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级党委、政府及上级单位的各项防疫工作部署,请参与现场公开唱价的应答单位,只能委派1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唱价会议。参加唱价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比选文件规定的证明方可入场参加唱价会议。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贵州移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2023年 6 月 1 日


标签: 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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