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2023年恩平市水稻育秧中心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关于公开遴选2023年恩平市水稻育秧中心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农业产业发展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有序发展,提升全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能力,力争创建一个水稻工厂化育秧中心,现公开遴选水稻育秧中心项目实施主体,通过竞争性立项予以补贴支持。现就项目遴选条件公告如下:
一、项目目标和建设内容
(一)项目目标
创建一个水稻工厂化育秧中心,实现工厂流水线式育秧,水稻秧苗供给10万盘/年以上,服务水稻大田面积2000亩以上。
(二)财务管理制度
经费使用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的要求,实行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专帐核算,按计划开支,并接受财政部门的财务监督,确保项目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规范使用。
(三)建设地点
恩平市范围内。
(四)建设内容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建设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工厂化育秧车间、机械育秧设备、育秧催芽棚、用水系统等相关配套设施。
二、配套资金及发放方式
按照上级支持资金规模,按1:1比例给予配套资金,上限为100万元。实施主体完成全部建设任务后申请验收,经我局验收通过后发放配套资金。
三、实施主体遴选条件
项目重点支持1家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不支持联合申报,需要具备下列建设条件:
1、实施主体经营状况良好,运作正常,积极性高,有建设需求,具有良好的社会化服务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能自筹资金投入项目配套设施建设;
2、拥有与服务内容相匹配的行业经验和能力,优先考虑具备水稻种植、水稻生产社会化服务经历的经营主体。
3、有良好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4、已具备可建设的设施农用地,适用于建设工厂化育秧中心。
5、项目申报单位没有享受过此类项目建设扶持政策。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内容包括:申报单位的项目申报书(见附件),实施方案,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内容证明,土地租赁合同,近两年审计报告,企业曾开展农业生产、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等相关佐证材料。
五、申报时间
2023年5月16日至5月26日,逾期不接受申报。
六、遴选程序
1、申报程序。申报单位按照公告需求于申报截止日期前向恩平市农业农村局提交申请材料(一式3份,使用档案袋封装)。资料邮寄或送达广东省江门市恩平市恩城根塘街4号,恩平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股(联系人:黄丽菁,联系电话:0750-*******)。
2、评审程序。由恩平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组对各单位申报材料进行集中评审,必要时增加实地考察环节,根据专家评审和公示情况,决定本项目的实施主题。(由恩平市农业农村局党组集体讨论初步确定,经公示无异议后确认)
七、项目管理
(一)申报单位被定为项目实施单位后,严格按照项目目标和资金安排,规范开展项目建设。
(二)建设总投入资金严格按照国家财税管理的有关规定,主动接受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监督。
八、其他事项
此次项目由恩平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未尽事项,请与恩平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股联系。
附件:2023年恩平市水稻育秧中心项目申报书
恩平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1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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