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2023年(第二批)“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项目(一包-四包)项目招标公告
海原县2023年(第二批)“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项目(一包-四包)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计划编号: 2023NCZ(ZW)*******
项目编号: ZCX-【2023】-ZB(CG)-0104
项目名称: 海原县2023 年(第二批)“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项目(一包-四包)
预算金额(元): *******.00
最高限价(如有): *******.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海原县2023年(第二批)“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项目(一包)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00 | |
海原县2023年(第二批)“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项目(二包)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00 | |
海原县2023年(第二批)“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项目(三包)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00 | |
海原县2023年(第二批)“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项目(四包)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00 | |
数量合计: | 4 | 预算合计: | *******.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满足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鼓励节能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5)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6)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7)分支机构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2号)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授权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法人身份证); (3)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 (4)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5)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7)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残疾人企业和监狱企业视同为中小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9)投标人必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及以上或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因机构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中国土地学会不再开展到期城乡规划和土地规划资质证书延期认定工作。如投标人因上述政策性原因未续期的资质证书视为符合条件)。
时间: 2023-06-01 00:00:00 至 2023-06-08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2023-06-25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 CA 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在完成以上步骤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缴纳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缴纳投标保证金。 3.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锁业务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按1键咨询。 4.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5.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在线签到、远程投标文件解密。签到、解密要求:①投标供应商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登入“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 ”系统在线签到,未签到视为放弃本次投标。②投标供应商使用CA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CA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锁须为同一把CA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投标人必须在40分钟内完成解密,一般情况下1-3分钟即可解密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具体操作流程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操作手册-宁夏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由于系统按标段进行公布投标人后才可进行解密,未公布投标人的需在线等待公布投标人后进行解密。如有疑问,致电软件公司0951-*******、**********或加入技术支持QQ群*********获得帮助。 6.因本项目为不见面电子开标项目,故无需提供原件。投标单位将招标文件中要求所需资料的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应的位置。需保证上述资料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 7.如系统内电子招标文件的开标时间及递交截止时间与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招标公告内的开标时间及递交截止时间不一致,请各投标单位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招标公告内的开标时间及递交截止时间为准,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8.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我公司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海原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 海原县城黎明路
联系方式: 09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中程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建发大阅城创意大厦906室
联系方式: 181*****595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秦小明
电话: 0955-*******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詹慧
电话: 181*****595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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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pdf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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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宁夏中程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3-06-01
标签: 庄规划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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