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秀瑶族自治县工业园区水资源评估报告选择编制服务单位的采购公告
关于金秀瑶族自治县工业园区水资源评估报告选择编制服务单位的采购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桂财采〔2019〕72号)等有关规定,我委对金秀瑶族自治县工业园区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选择编制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金秀瑶族自治县工业园区水资源评估报告。
二、项目地点
金秀瑶族自治县工业园区内。
三、项目设计内容
对金秀瑶族自治县工业园区面积约13.34平方公里,进行水资源论证评估。
四、工期要求
30天内完成编制工作, 通过专家评审,并获得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批。
五、采购预算控制价
贰拾陆万元整(¥******.00元),超出预算控制价的竞标报价无效。
六、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桂财采〔2019〕72号)。
七、供应商报名须知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二)具备有规划水资源论证资质的单位。
(三)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五)评标方法采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方式。
(六)报名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资料有效且合格后方能参与服务采购活动。
八、报名时间
2023年6月1日起至2023年6月5日止;每天8:00—12:00,15:00—18:00。
九、报名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来宾市金秀县桐木镇雅文路2号。
报名结束后,由金秀瑶族自治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根据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的价格、资质、业绩及项目服务方案等择优确定服务单位,最低报价不作为成交的唯一条件(其中报价与市场价格偏离较大、低于成本价且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说明原因的,按无效报价件处理)。
十、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十一、公告媒体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inxiu.gov.cn)发布。
十二、联系事项
业主单位:金秀瑶族自治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 来宾市金秀县桐木镇雅文路2号。
联系人:谭大星,电话:0772-*******。
监督管理部门:金秀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监督人:王建秋,电话:180*****933。
金秀瑶族自治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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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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