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南县莲城镇那朵村污水处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060200000262

广南县莲城镇那朵村污水处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06020000026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南县莲城镇那朵村污水处理项目已由广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广发改复〔2023〕72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南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犇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标段划分及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那朵村委会仙都自然村、那六自然村。

2.2建设内容:土建部分建设检查井 136个,合并净化槽基坑、沉淀收集池基坑开挖 1026m3,建筑筏板基础 249m2,机械挖沟槽土方(污水管)1630m3,人工挖沟槽土方(出户管)1105m3,碎石垫层 465m3,沟槽回填砂 1315m3、基坑回填 1168m3,余方弃置 2375m,混凝土道路破除、恢复 650m2,污水处理设备点位护栏、草皮,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工艺安装部分购置合并净化槽 22 台,购置沉淀收集池 28 个,购置及建设聚乙烯(PE)双壁波纹管 DN200 排污主管道 1852 米,购置及建设 UPVC 塑料管 DN160 排污支管道 1400 米,购置及建设 UPVC 塑料管 DN110 排污支管道 1615 米,购置及建设 UPVC 塑料管 DN75 排污支管道 1300 米,购置塑料滤网 170 个,购置及建设污水处理设备配套电线、电表等,购置太阳能并网光伏发电系统 *****W,系统管理维护 3 年。

2.3计划工期:150日历天(具体日期以实际开、竣工为准)。

2.4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5工程总投资:*******.00元。

2.6本项目招标控制价:*******.54元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及市政工程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自投标报名之日起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

(4)拟投入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且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5)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住建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

(6)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检员、施工员、材料员、资料员为本单位在岗人员,提供社保局开具的社保证明材料(证明上须有:a.姓名,b.社保编号,c.社保证明时间为:2022年01月份至今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并盖有当地社保单位公章)并盖有当地社保单位公章;

(7)财务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2019年至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2022年1月以后新成立企业按实际发生年限提供财务报表;

(8)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未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020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评标活动开始前进行查询,如查询到中标人提供虚假承诺的,投标按无效处理。并录入不良记录。)

(9)机械要求:拟投入工程机械设备须满足施工要求

(10)其他要求:

①企业法人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及拟派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承诺)

②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17〕60号)。投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提供承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发中标通知书前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查询相关信用记录信息,若查询到投标人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按无效处理。

④拟派的项目组成员,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到岗开展工作或擅自更换的,按合同条款的有关约定进行处罚。

3.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的要求,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活动开始前,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按无效处理。

3.4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06月02日上午08时30分至2023年06月09日下午05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上进行系统确认,逾期招标人不予受理;未通过系统确认的投标单位不能参与投标。

注:登录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C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请前往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CZBJ)投标人下载使用。(注册办理证书流程见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服务指南或电话咨询0876-*******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06月27日上午09时00分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电子投标文件(*BTBJ),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

5.2本项目为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电子化平台项目,采用电子开标、评标,开标采用网上远程解密方式。投标人应熟练掌握网上远程解密操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成功完成网上远程解密,如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成功完成网上远程解密的,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后果自负。若未在签名确认时间内完成签名确认的,则视为对本次开标无异议。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5.3技术支持

联系方式: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技术支持电话:400-9618-998QQ:**********

地址: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412室(文山市华龙西路2号)

投标人可到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站(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点击【在线培训】按钮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的学习。

6.开标地点及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27日上午09时00分

开标地点: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投标保证金

一、开户银行基本信息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南支行

户名: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保证金账号:623*****200********

保证金递交形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可自愿选择三种保证金提交方式中的任何一种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大写贰万元整(小写:¥*****.00 )

注:1、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足额转入,不可多转、少转或多笔转入;

2、投标人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出

3、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转账凭证注明投标项目、所投标段名称,并注明联系人电话,以便核查,缴纳和退还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

4、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二、保证金交纳与退还注意事项

(一)保证金以银行转账形式递交的,必须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账户转出;(转账之前投标人需确认基本账户信息与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注册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否则无法绑定成功。);

(二)保证金转账方式:银行转账;不支持银行存现、提现业务;

(三)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到账保证金视为无效;

(四)跨行转账事项提醒:

1.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

2.跨行转账尽量采用电汇方式。

(五)保证金确认:“确认投标保证金”模块用于投标人对投标保证金在缴纳截止时间前进行确认,及时发现处理各种异常情况,避免因为保证金问题在开标时造成投标失败。操作说明如下:

1.进入投标子系统,点击导航栏【投标保证金】模块内子菜单【确认投标保证金】,进入列表页面,投标人可搜索自己需要确认保证金的标段,点击【确认】按钮,即可进入“投标保证金确认”页面。

2.在“投标保证金确认”页面,系统会显示投标人自己交退保证金银行往来款记录。如果企业投标保证金从基本账户按时、足额转出成功后,在“银行来款记录”列表处会显示“已绑定”。

3.投标人点击右上角【确认】按钮,即可进行保证金确认操作。

注:提交时需使用数字证书签名,请在提交时插入数字证书。

(六)打印保证金交纳回执

保证金交纳确认成功后,确认状态会显示“已确认”。点击【回执】,即可进行打印回执操作。保证金交纳回执需加盖单位公章后,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七)保证金退还

1.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先由代理公司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送交交易中心备案后3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行由代理公司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3.流标项目经项目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先提出退还申请(申请理由:项目招标失败),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注:请各投标企业提供一份银行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作为主件装入投标文件,以便于按时将收取的保证金退还投标单位。

8.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广南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广南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广南县莲城西路224号

联系人: 王康权

电 话:180*****927

代理机构:云南犇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文山市炬隆艺墅5-106号门面

电话:151*****095

联系人:杨祖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污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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