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及智慧交通科技创新基地(一期)―实验室工程商砼招标
重庆市九龙坡区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及智慧交通科技创新基地(一期)―实验室工程商砼招标
根据重庆建工第三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及智慧交通科技创新基地(一期)―实验室工程需要,决定对本工程所需商品混凝土进行招标采购,请贵单位按招标文件内容要求参加投标。
1、工程名称: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及智慧交通科技创新基地(一期)―实验室工程
2、招标范围: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及智慧交通科技创新基地(一期)―实验室工程所需商品混凝土。
3、工程地点:重庆市高新区金凤镇新金大道西侧
4、工程用量:总共约*****m3(根据项目需用计划,以实际结算量为准),暂定金额680万元。
5、技术要求
5.1交付货物的技术要求应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
5.2投标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完全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质量和性能要求的。
6、装运条件:采取由投标方将货物运输至招标方施工现场的方式。
7、计量方式:采用过磅方式计量(磅差范围为+2%)。
8、价格执行
8.1每月C30普通商品砼结算价按当月重庆市工程造价信息网(http://www.cqsgczjxx.org/)公布的重庆市主城区普通商品砼C30含税价格为基价上/下浮执行(投标方自主填报),其余各标号按级差执行。商品混凝土的投标报价为普通混凝土的价格,浇筑方式包括自流、电泵或塔吊,不含泵送费、特殊外加剂等费用。
8.2报价为含税价,投标方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为3%或13%(投标方只能按一种税率填报价格)。若遇政策变化,增值税税率按相关政策进行调整。
9、支付条件:双方每月20日办理结算,工程垫资供应砼7000m3,垫满后于结算次月25日前支付至所有垫资金额的70%;垫满后按月结算,于结算次月25日前支付至已结算金额的70%,剩余30%所有尾款部分在主体封顶后6个月内等额付清(当月供应量不足200m3则视为主体封顶)。
10、本次采用公开招投标的形式,以综合评分最高确定中标单位,评标标准如下(详见附件一):
10.1投标方若有填报不同税率的砼价,招标方评标时统一按不含税砼价进行测评,以不含税总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打分。
10.2投标方最终得分相同时,以不含税砼价低者优先。
11、争议的解决: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友好协商不成,向招标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合同生效
12.1合同一式肆份,以中文书写,招标方执贰份、中标方执贰份。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2.2本招标文件中未提及的内容,在双方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后,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12.3双方应在招标结束后及时完成合同签订,若在中标通知发出后3个月内未完善合同,视为本次招标无效。
13、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出现内容变更(包括价格调整、品种或数量增减、变更送货地点等),经双方充分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4、招标截止时间:2023年6月5日北京时间12:00时(如有调整,以招标方补充公告为准)。
15、供应商范围:具有商品混凝土生产资质(凭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执业),并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供应商。
16、投标方生产能力理论值需达到600m3/小时。
17、请投标方仔细阅读本次招标文件的“附件一”,并严格按“附件二”填写投标内容,以下情况视为无效报价:涉嫌围标串标;涉嫌违规关联交易;招标要约不完全响应;投标报价不完整、不合理;投标报价表中投标方未见盖法人印章、无法人代表签字(或用印);投标报价表中必填项未填报(包括投标方联系人及其手机联系方式、报价时间等);材料质量无法保证;材料供应不能满足工程施工要求;等情况。
18、招标人基本信息
招标人名称:重庆建工第三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两江新区支行
招标人地址:重庆市渝中区袁家岗1号
邮编:******
电话/传真:023-********
咨询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158*****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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