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坪县南江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测量竞争性谈判公告
镇坪县南江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测量竞争性谈判公告
镇坪县南江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测量潜在的供应商可在镇坪县城关镇柿子树坪小区六单元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06-07 14:0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SCG-ZP*******
2.项目名称:镇坪县南江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测量
3.预算金额:******.67元
4.资金来源: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
5.采购需求:镇坪县南江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测量,1项,项目概况:1.地形图作业精度为1:500地形图精度;2.一级施工控制点及地形图平面系统为国家2000平面坐标系统;3.一级施工控制点及地形图高程系统1985高程基准系统;
3.提供外业无人机航摄正射影像图及现场照片成果;4.提供一套成果资料(图纸、正射影像、控制点点之记报告等)的打印装订服务。;用途:用于镇坪县南江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测量。
6.合同履行期限:2023-06-09 09:00:00 至 2023-08-09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1.其他政府采购需要落实的政策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到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提供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3.投标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类别应包括工程测量;4.信用要求: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未被监督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自述材料及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信用服务”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的查询记录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查询记录截图(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自述材料与实际不符,将按不合格处理,取消投标资格;5.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6.自2023年以来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2023年以来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8.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2023年06月01日至2023年06月05日 18:00:00 止
地点:镇坪县城关镇柿子树坪小区六单元2楼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谈判文件时请携带法人代表委托书、营业执照加盖红色公章的复印件2套。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3-06-07 14:00:00
地点: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镇坪县分公司会议室
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 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安康市生态环境局镇坪分局
地 址:镇坪县县城老接口
联 系 人:周仁胜
联系方式:133*****861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成凡凡
电 话:0915-*******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镇坪县城关镇柿子树坪小区六单元2楼
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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