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南站灯箱广告项目招商预公告(二次)
乌鲁木齐南站灯箱广告项目招商预公告(二次)
一、招商人:新疆铁路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二、招商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南站灯箱广告
三、招商编号:LFJT-GGZS2023-016
四、招商依据:新疆铁路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4月27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第14期决议,该项目已具备招商条件。
五、项目概况:乌鲁木齐南站灯箱广告项目灯箱数量共计63块,面积共计412㎡,点位明细如下:
序号 | 位置 | 尺寸(米) | 数量(块) | 面积(平方米) |
1 | 售票厅 | 2.4x4.75 | 3 | 31.8 |
2 | 一楼第一候车室 | 2.1x4.9 | 4 | 10.29 |
3 | 进站通道 | 1.475x2.672 | 46 | 181.3 |
4 | 一楼大厅两侧墙体 | 3x1.5 | 4 | 18 |
5 | 售票厅楣头 | 2.4x6.75 | 1 | 16.2 |
6 | 出站口墙体 | 17.16x3.1(右侧) | 2 | 106.39 |
7 | 出站口墙体 | 2x3.4 | 2 | 16.66 |
8 | 出站口楣头 | 2.8x11.2 | 1 | 31.36 |
合计 | 63 | 412 |
六、招商范围:乌鲁木齐南站灯箱广告经营使用权。
七、租赁期限:三年。
八、竞商人资格要求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信誉和从事商业服务的经验;
3.与招商人之间未发生过任何广告及有关事宜的纠纷或诉讼;
4.按《招商文件》约定提交《竞商文件》并已缴纳竞商保证金;
5.竞商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法律责任;
6.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7.近一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网上查询结果);
8.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
9.在我公司合作期内合同无应收债权;
10.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广告发布、代理;
11.竞商人需提供三年以内(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需提供成立期至上一年)的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备案。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铁路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纬三路163号
联 系 人:贝楠
联系电话:138*****209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铁路局步行街支行。
行 号:105*****1115
2023年6月
标签: 灯箱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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