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全辖律所准入项目[ZJZB-2023-14272]-磋商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全辖律所准入项目[ZJZB-2023-14272]-磋商公告
本磋商项目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全辖律所准入项目(项目编号:ZJZB-2023-*****),采购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采购代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可前来应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全辖律所准入项目
1.2 项目编号:ZJZB-2023-*****
1.3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全辖律所准入项目。以公开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方式进行全辖律所准入,拟采购104家律所,为采购人全辖各分支机构提供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非诉讼法律服务、诉讼等。后期将在本项目准入的名单中以邀请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方式进行下一阶段的全辖信用卡诉讼催收准入(拟采购不超过30家律所)及全辖小额对公委外清收律所准入(拟采购不超过61家律所)。本次律所准入名单有效期至2025年7月30日,准入名单内律所仅具备为采购人提供法律服务之资格,采购人不保证入选之律师事务所一定能获得采购人委托的法律服务。具体服务内容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用户需求书。
1.4.服务期
本次律所准入名单有效期至2025年7月30日。
1.5采购子包/成交单位/份额划分
1.5.1本项目共划分21个采购子包,划分情况如下:
子包 | 行名 | 拟准入律所数量 | 分类 |
1 | 惠州 | 5 | 第一组行 |
2 | 顺德 | 4 | |
3 | 珠海 | 6 | |
4 | 佛山 | 7 | |
5 | 东莞 | 7 | |
6 | 中山 | 7 | |
7 | 江门 | 5 | |
8 | 汕头 | 6 | |
9 | 清远 | 3 | 第二组行 |
10 | 梅州 | 3 | |
11 | 河源 | 3 | |
12 | 韶关 | 3 | |
13 | 阳江 | 3 | |
14 | 肇庆 | 3 | |
15 | 茂名 | 3 | |
16 | 潮州 | 3 | |
17 | 湛江 | 3 | |
18 | 揭阳 | 3 | |
19 | 云浮 | 3 | |
20 | 汕尾 | 3 | |
21 | 广州地区 | 21 | 第三组行 |
合计 | 104 | ||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2.1.1.律师事务所依法注册成立,通过律所注册所在地司法局2022年/2021年度(适用供应商递交应答材料时还未获得2022年度检查考核情况)检查考核(提供①有关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②“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记录”页复印件);
2.1.2.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未被列入我行限制使用名单;
2.1.3.律所现有专职律师具备与商业银行良好合作经验,即满足以下条件中一项或多项:
(1)2019年至今,代理过商业银行被告类案件,取得胜诉结果的。
(2)2019年至今,代理过商业银行贷款清收案件的。
(3)2019年至今,担任过商业银行日常专项法律服务合作律所的。
2.1.4.与中国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最终以银行方确认为准)。
2.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3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4在参加我行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没有被我行认定为损害我行权益的行为。
2.5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我行要求。
2.6具有为我行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7截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未被禁止参与我行采购活动(已解除处罚的除外)。
2.8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2.9未经我行同意不得将本项目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或分包。
2.10供应商应主动披露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对于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总所及各分所),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子包采购或者未划分子包的同一项目采购。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之一:
2.10.1 与本单位的单位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
2.10.2 与本单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含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但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2.11供应商应主动披露其与我行人员利益关系,对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我行保留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的权利:
2.11.1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主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拟派项目团队人员曾经与我行(含辖属分支机构)存在劳动关系;
2.1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主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拟派项目团队人员与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采购相关部门(财务管理部、内控与法律合规部、授信管理部、银行卡部)管理层成员或利益关联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6月01日至2023年06月0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以下方式任选其一即可)建议优先使用4.2.1/4.2.2方式获取标书:
4.2.1系统获取文件:登录中通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平台https://zjzb.chinaccsscm.cn完成登记并下载文件,网站主页可下载《中捷招标系统投标人网上售标操作手册》参考流程。
4.2.2邮件获取文件:将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盖章+授权委托书+文件获取登记表(盖章)打包发以邮件方式发送给获取文件联系人。
4.2.3现场获取文件:携带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注:1.若没有三证合一加带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委托人身份证或工作证于广州市较场西路21号中捷通信有限公司二楼标书售卖室获取文件,填写公司信息。
文件发售联系人:叶小姐020-********/020*****940/********,QQ:**********,联系邮箱:hejiaxin.gyl@chinaccs.cn。
4.3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不收取。
4.4磋商保证金:¥0元(大写:人民币零元整),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5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户 名: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5、文件的递交及会议安排
5.1首次响应文件的递交:
5.1.1递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为:2023年06月12日14时30分;
5.1.2首次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197号-199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综合楼3楼集中采购中心会议室。
5.1.3首次响应文件递交形式:可现场递交或提前邮寄。采用非现场提前邮寄形式的,请确保邮寄的响应文件于2023年06日11日17:30前到达至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197号-199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综合楼3楼,并确保外包装无破损,邮寄接收人为项目联系人刘佳倪158*****967/项若云159*****678。
5.2磋商时间:2023年06月,具体时间段及磋商形式以磋商小组或代理机构通知为准。
5.2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
5.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负责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参与磋商会议的授权代表需单独携带(无需密封)一份授权委托书,同首次响应文件一同提交供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查。
5.4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如果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信息,将追究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任。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通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平台https://zjzb.chinaccssc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197号-199号
采购人联系人:吴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较场西路21号
文件获取联系人、电话及邮箱:叶小姐/020-********/hejiaxin.gyl@chinaccs.cn
项目联系人、电话及邮箱:
158*****967/158*****967@163.com/">刘佳倪/158*****967/liujiani@chinaccs.cn/
159*****678/xiangruoyun@chinaccs.cn">项若云/159*****678/xiangruoyun@chinaccs.cn
谢知/186*****110/黄军林
采购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
采购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2023年06月01日
标签: 准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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