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户通招标公告
户户通招标公告
绩溪县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户户通”采购询价通知书
采购编号:HSCG[2015]018
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接受绩溪县文化旅游发展委员会的委托,以询价方式采购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户户通”,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询价须知
1、被询价的供应商必须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并同时符合本询价通知书“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2、对本项目感兴趣的供应商,请在2015年 10 月 13 日15时30分前,将询价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后递交至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股政府采购办公室(派专人递交或快递、邮寄等方式均可,但应当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未密封将拒收)。
3、供应商如对本询价通知书报价即表示认可采购方提出的采购需求,且不可撤回。询价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起60日。
4、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以下所有费用:货物的价款、运输费用、卸车费用、保险费用、运输和保管过程中发生的合理损耗费用、国家对供应商征收的各种税费、安装调试及开通服务费(含二次仓储、搬运、运输,宣传培训,安装调试,信息采集录入,税金等)、维护费、培训费、相关的服务费用和相关机构收取的费用以及入皖销售、安装、运行需办理的有关费用。
5、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6、付款方式:项目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2个月内付至合同总价的95%,余款于2年保修期满后一周内付清。付款人:绩溪县文化旅游发展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付款责任。
7、在递交询价响应文件前一天,请关注绩溪县政府采购网更正公告栏有无变更公告,如有,以更正后的内容为准。因供应商未按更正后的内容报价导致询价响应文件被询价小组认定无效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
8、成交供应商自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中标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交易中心领取成交确认书,否则视为放弃成交资格。成交供应商应当在领取成交确认书时出具:供应商注册地人民检察院或绩溪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的原件,否则将取消其成交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
9、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二、采购需求
1、项目预算:10万元
2、采购内容:
货物名称
规格、技术参数
要求
数量
广播电视直播卫星
“户户通”
详见附件
300套
3、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4、投标商投标时必须在询价响应文件中提供详细的工程施工方案。
5、应提供的伴随服务:安装调试开通、技术培训以及其它相关服务。
1)货到后应及时配合买方向相关质检部门及政府部门登记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
2)货物如有质量和数量方面的问题,卖方代表(或委托代表)必需在3日内到现场进行处理。
3)提供相应的录入设备(不少于3把条形码扫描枪,录入设备所有权归采购人)。
6、保修及售后服务:项目保修期为2年,从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6.1、维修响应时间、人员:项目建成后如遇到故障电话工作期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8:00)工程师上门维修响应时间2小时,非工作期间为4小时。
6.2、若设备故障在检修 2 工作小时后仍无法排除,成交供应商应在 48 小时内免费提供不低于故障设备同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设备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设备修复。
6.3、所有设备保修服务方式均为成交供应商上门保修,即由成交供应商派员到设备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6.4、对所有设备所需配件提供至少10年的备件和技术支持。
7、供货期限:中标方应于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完成本项目,采购方于15日内验收。
8、供货地点:采购人单位仓库。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3、供应商需提供所投产品的主要货物(接收机、直播卫星接收天线、馈线、高频头)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货物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均为原件);
4、参与本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至投标之日止三年内】。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保证金
1、保证金的缴纳
(1)保证金金额:本次询价的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
(2)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以及开户银行、账户及账号:保证金应于2015年10月13日15时前汇至下列指定账户及账号(以到账时间为准):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绩溪县支行,收款人: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131*****092********。
开户银行:安徽绩溪农村商业银行,收款人: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
供应商可选择其中一个账户缴纳保证金(并在备注栏内注明HSCG[2015] 018号保证金)。
(3)保证金缴纳方式:电汇、转账。不接收现金。
(4) 保证金应以供应商自己的账户汇(转)出,不得请其他供应商代汇(转),不得从供应商的分支机构汇(转)。除个体工商户可以从与其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姓名相一致的结算账户汇(转)保证金外,供应商汇(转)保证金的账户名称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5)未按上述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确认书发出后自动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履约合格后凭验收单无息退还(验收单在绩溪县招投标网上下载)。
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由财政部门视其情节做出处罚决定:
(1)供应商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询价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询价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的;
(4)除因不可抗力或询价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6)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编制询价响应文件要求:
1、供应商的询价响应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1)封面(盖章);
(2)报价函(格式见附件);
(3)分项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4)资格证明材料,包括:
①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②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供应商所投产品的接收机由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指定的直播卫星接收设备检验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合格的 “直播卫星专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直播卫星数字电视接收机定型检验报告”(复印件)
④供应商提供的天线、高频头由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颁发的《直播卫星专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⑤供应商所投产品的接收机、天线、高频头的制造商具备的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批准的内销定点生产资质(复印件)
⑥供应商提供的接收机、天线、高频头、馈线由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颁发的有效期内合格的“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证书”(复印件)
⑦供应商需提供所投产品的主要货物(接收机、直播卫星接收天线、馈线、高频头)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货物的授权书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售后服务方案;
2、询价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在其封面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询价响应文件正本须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3、询价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在规定位置处盖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的,应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询价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应当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由供应商盖公章。询价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模糊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5、询价响应文件装订须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
六、评审事项
(一)评审由询价小组负责。询价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
(二)成交原则。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前提下,以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第一预成交供应商,次低者为第二预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推荐三名预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在监管部门监督下抽签确定排名。
(三)无效投标情形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的询价响应文件将在资格性审查时被视为无效;
(1)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
(2)未提交询价通知书第五条第1款第(4)项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且影响资格审查的;
(3)保证金的缴纳不符合询价通知书规定的。
2、在符合性审查时,如下列表格审查内容中有一项审查不合格的,询价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审查因素
审查标准
响应文件的形式评审
供应商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询价响应文件份数及标记
询价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在其封面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询价响应文件正本须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
报价函格式
按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报价函格式编制,未按要求编制且存在影响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或有限制采购方权利、免除供应商义务的情形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询价响应文件其他编制要求
符合询价通知书第五条第2-4款要求,未按要求编制且影响响应文件效力的,或影响涉及资格、实质响应性或符合性审查的效力或评审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商务技术部分
投标的货物及数量
符合询价通知书第二条第2款要求
规格、技术参数等要求
符合询价通知书第二条第2款要求,并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付款方式
符合询价通知书要求
保修及售后服务
符合询价通知书第二条要求
供货期限及供货安装地点
符合询价通知书第二条要求
货物品牌和型号
提供货物的品牌和型号(如有型号)
国内产品
投标货物应当为国内产品
报价
不超过采购预算
分项报价齐全,无缺漏项和短少
其他方面
提供工程施工方案
一个方案、一个报价
符合合同各条款要求
3、无效投标的情形
(1)资格性审查不合格的;
(2)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
(3)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后递交询价响应文件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以及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其他报价无效情形。
(四)报价修正。询价响应文件中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报价函与分项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函为准,并同比例调整分项分项报价表中的单价;分项分项报价表中总价与分项计算的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计算的金额为准,分项计算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
(五)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终止询价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七、成交供应商的确定。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并在网上公告成交结果。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绩溪县文化旅游发展委员会
联系人:陈建光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人: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年华 联系电话:****-*******
交易中心: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汪秀娟
联系电话:****-******* 传真:****-*******
详细地址:绩溪县城锦屏路12号绩溪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绩溪县文化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5年9月2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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