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设备招标公告

出入境设备招标公告


根据进贤县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的进采2015J********1采购计划,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进贤县公安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其进贤县公安局出入境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AHJX*******)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

1. 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采购预算

(元)
规格及技术参数

进采2015J********1
进贤县公安局出入境设备采购

1
515000元
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一览表》

2.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企业法人,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所投服务(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必须具备的其它要求:

(1)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的投标人,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需提供(自助取证机(本式)、自助化签注受理设备、网络硬盘录像机)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有效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以上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有意向的投标人可自即日起至 2015 年10月21日(北京时间)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上报名、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本次采购招标的公告时间为23天(即日起至2015 年10月21日),各潜在投标人应在公告时间内购买标书,代理机构在公告截止时间后将不接受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任何质疑]。招标文件每份300 元人民币,支付后不退。

5.CA数字证书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在进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投标文件电子版须于2015 年10月22日14:30(北京时间)之前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门户网站;

6.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5 年10月22日14:30(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人的法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大会,并在投标登记时必须提供以下所有证书(材料)原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自助取证机(本式)、自助化签注受理设备、网络硬盘录像机)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有效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投标保证金银行进帐单、法人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等;否则拒绝投标。

7.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及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8.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单位,请在开标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采购人:进贤县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江西省进贤县县人民政府西侧进贤县公安大楼

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135*****524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昌市红谷中大道1568号红谷凯旋6栋二单元1601室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35*****58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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