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和林格尔新区数据中心一期代理机构招标公告

交通银行和林格尔新区数据中心一期代理机构招标公告




交通银行和林格尔新区数据中心一期项目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招标公告

交通银行和林格尔新区数据中心一期项目采购代理机构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合格的代理机构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交通银行和林格尔新区数据中心一期项目采购代理机构采购

项目编号:CGXM151*****050004

招标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地点:上海市、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

项目概况:交通银行和林格尔新区数据中心一期建设面积约为5.59万平方米,其中,运维管理楼1栋不超过0.75万平方米(含ECC0.2万平方米),生活配套楼1栋不超过0.69万平方米,停车场及人防工程约0.58万平方米,以满足400人生产运维及配套生活需求;建设满足5万台服务器部署的机房及配套设施,一期建设预算15亿元。

项目内容:招标人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对交通银行和林格尔新区数据中心一期项目中货物类、服务类及工程类项目采购招标代理机构进行采购。

服务时间:本项目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日起到和林格尔数据中心一期采购项目结束止。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人的供应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供应商的数量:本项目拟选取一家招标代理服务机构,负责交通银行和林格尔数据中心一期采购项目。

三、合格代理机构的基本资质要求:

1.代理机构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招标人、投标人的采购代理机构;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若分公司投标:代理机构,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1代理机构拥有固定办公场所,总公司在呼和浩特市或在呼和浩特市设有分公司或办事处,提供能够证明此项内容的房产证或购置合同或至少连续2年的租赁合同。

2.2代理机构能够满足开标、评标会议的至少2处固定独立评审场所。代理招标人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固定录音、录像等(全流程)设施及其他必要的办公条件。(提供办公场所和评审场地图片、固定录音、录像设施图片并加盖公章)。

3.有连续5年(含)以上的采购代理领域从业经历。(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代理机构应至少配置服务团队人员4人以上,其中负责人1名(需具有中级职称,且从事招标代理服务行业经验10年以上),至少熟悉招标代理服务工作的日常业务经办人员2名以上,1名熟悉工程法律法规的法律工作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代理机构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招标人有权根据评标需要,在评标现场对本条款的相关要求进行网络查询核实,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及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能开具适用税率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代理机构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需提供审计报告审计意见页(2021年)、缴税证明(近半年))

7.代理机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内未因违约或违法行为被交通银行取消投标资格,且没有被清理退出交通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库的记录。如果被列入交通银行供应商黑名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提供承诺函)

8.代理机构须承诺,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代理机构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代理机构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代理机构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9.代理机构应保证完全遵守招标人有关安全保密条例,并保守招标人的商业机密。(提供承诺函)

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代理机构不得将本项目服务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其他要求:

(1)代理机构2019年-2021年或2020年-2022年未连续亏损。(代理机构须提供最近三年经审计的企业本部(非集团合并报表)的年度审计报告扫描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意见页,且不得连续亏损的财务报表扫描件。

(2)代理机构须提供2018年1月1日以来代理呼和浩特地区中标金额不小于8000万元的在交易中心依法必招工程类项目的成功案例。(至少提供一个案例,提供代理项目的合同/协议复印件,如无合同/协议复印件须提供代理项目的采购公告和中标公告发布媒体截图)

注:(1)以上基本资质要求即为报名材料,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加盖公司公章。

(2)请将上述资料在智采平台供应商门户网站进行报名时,作为附件上传,附件文件名为供应商的全名。如有缺漏或不清晰,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成功的代理机构不代表所提供的资料可通过最终审核,最终以本项目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为准。

四、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6月2日起至2023年6月9日17:00止。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使用chrom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进入交通银行智采平台供应商门户网站(网址:https://bocom-gys.bankcomm.com/),注册成为交行在库供应商,完成注册后登录用户搜索找到该项目方可参与报名并上传报名资料,经资格审核后,我行将发送招标文件至供应商智采平台及主联系人邮箱。

五、开标投标的时间与地点

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6月22日上午9:30。

开标及投标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18号交通银行内蒙古分行五层507室。

本项目采用现场开标的方式,招标文件请于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或携带至开标及投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联系方式

招标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18号

联系人:杨海峰

电话:0471-*******

邮箱:nmgq_cgzx@bankcomm.com

2023年6月1日


标签: 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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