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墙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危墙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AHXJ-2015-32
建 设 单 位: 淮北市杜集区教育局 (盖章)
招 标 代 理 机 构:安徽信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二〇一五年九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三章 工程量清单控制价
第四章 附件
第五章 招标人、代理机构、对本文件的意见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目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工程名称
淮北市杜集区中小学校危墙改造工程
2
建设地点
淮北市杜集区
3
建设规模
本项目工程共划分为5个标段,总造价约160万元
1、高岳第一标段,围墙重建390米,打垛子35个,降低1520米;2、矿山集第二标段,围墙重建365米,打垛子32个,重粉3025平方米,降低2560米;
3、朔里第三标段,围墙重建545米,打垛子35个,重粉3800平方米,降低2017米;
4、石台第四标段,围墙重建360米,打垛子64个,重粉3275平方米,降低2340米;
5、段园第五标段,围墙重建517米,打垛子170个,重粉3525平方米,降低2292米。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4
质量标准要求
合 格
5
工期要求
20 个日历日
6
招标范围及要求
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详见工程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7
承包方式
施工总承包
8
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9
计价方式
采用 综合单价 计价方式
10
投标人资质
等级要求
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外省投标企业同时还须符合《安徽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皖备案管理办法》(安徽省住建厅建市【2010】217号文)规定的要求。
11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无拟中标已公示项目。最近二年没有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
12
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
13
投标有效期
45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4
投标保证金额
一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0.5 万元(人民币)
二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0.7 万元(人民币)
三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0.8 万元(人民币)
四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0.6 万元(人民币)
五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0.8 万元(人民币)
采用现金的方式(投标单位将现金密封在信封内,注明投标单位、所投标段工程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投标截止时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送达。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45天内保持有效
注:若投标企业同时投2个至5个标段可一次性将投标保证金打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15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集中现场踏勘,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可自行进行踏勘
16
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无
17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四份(一正三副),与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的电子版投标文件1套。
注:投标文件须分标段分别编制。
18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递交起止时间
地点:淮北市杜集区城乡建设局三楼会议室
投标截止时间: 2015 年 9 月 29 日 9 时 (北京时间)
19
开标地点及时间
地点:淮北市杜集区城乡建设局三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2015 年 9 月 29 日 9 (北京时间)
20
招标疑问提交时间和疑问答复时间
提交疑问时间:投标人于公示期内采取不署名方式传至安徽信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电子邮箱:********0@qq.com">********0@qq.com,疑问答复时间:2015年 月 日(见淮北市杜集区政府网站,网址为:http://www.hbdj.gov.cn/
备注:不排除补充答疑的可能性,请各投标单位于开标之日前务必浏览该网站)
21
履约担保金额
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中标价的10%,在中标通知书领取前,由中标人交纳至淮北市杜集区会计核算中心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淮北市杜集区会计核算中心
开户银行:淮北农行杜集区支行
银行账号:****************3
22
评标办法
简易招标法
23
控制价及施工发包价
一标段控制价为: 265337.67 元(含招标代理费 3518.84 元)。
二标段控制价为: 360799.91 元(含招标代理费 4784.84 元)。
三标段控制价为: 450367.76 元(含招标代理费 5972.67 元)。
四标段控制价为: 361326.33 元(含招标代理费 4791.82 元)。
五标段控制价为: 466317.01 元(含招标代理费 6184.18 元)。
一标段施工发包价是控制价的85 %:为 226064.85 元(含招标代理费 3518.84 元)。
二标段施工发包价是控制价的85 %:为 307397.65 元(含招标代理费 4784.84 元)。
三标段施工发包价是控制价的85 %:为 383708.50 元(含招标代理费 5972.67 元)。
四标段施工发包价是控制价的85 %:为 307846.15 元(含招标代理费 4791.82 元)。
五标段施工发包价是控制价的85 %:为 397297.09 元(含招标代理费 6184.18 元)。
不按此发包价报价的投标文件即为废标。
24
中标通知书
公示结束后符合条件,方可发放中标通知书。
25
友情提醒
投标人请在投标文件中标注页码,以方便招投标档案管理
26
标段划分
本项目工程共划分为5个标段
1、高岳第一标段。2、矿山集第二标段。3、朔里第三标段。4、石台第四标段。5、段园第五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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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要求
投标企业可同时投一个至五个标段,但仅能按开标顺序中一个标段,中标后不再参与下一个标段投标文件的评审;开标顺序为:01标段,02标段,03标段,04标段,05标段。
28
报名地点
安徽信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淮北市人民路138号新城国际C座1006室,联系人:任玲莉,电话:****-*******),纸质招标文件及资料费300.00元/每个标段。(售后不退)
二、投标须知
(一)总 则
1、工程说明
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5项;
1.2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随机抽取方式选定承包人。
1.3现场条件:
(1)施工场地情况:已具备施工条件;
(2)施工用水、电:由中标人自行解决;
(3)场内外道路:场内外道路已满足施工要求;
(4)临时施工场地等其他:由中标人自行解决。
1.4工程概况:
本项目工程共划分为5个标段
1、高岳第一标段,围墙重建390米,打垛子35个,降低1520米;2、矿山集第二标段,围墙重建365米,打垛子32个,重粉3025平方米,降低2560米;3、朔里第三标段,围墙重建545米,打垛子35个,重粉3800平方米,降低2017米;4、石台第四标段,围墙重建360米,打垛子64个,重粉3275平方米,降低2340米;5、段园第五标段,围墙重建517米,打垛子170个,重粉3525平方米,降低2292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招标范围、承包方式
2.1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详见前附表第6项所述。
2.2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承包方式详见前附表第7项所述。
3、资金来源
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项目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4、合格的投标人
4.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
4.2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或中标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有借用资质投标或挂靠施工现象,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5、踏勘现场
5.1投标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5项所述,由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形式或理由向招标人提出索赔。
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投标人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踏勘准备投标的项目现场并应承担踏勘现场的所有责任和风险;招标人不承担有关的责任、风险和蒙失。
6、投标费用
6.1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等投标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将不予承担。
6.2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工程招标代理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80%执行;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费按皖价服[2007] 86号文《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的80%执行;招标代理费和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费为一标段
3518.84 元,二标段 4784.84 元,三标段 5972.67 元,四标段 4791.82 元,五标段 6184.18 元,由中标单位支付,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缴纳至招标代理机构。
(二) 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三章 工程量清单控制价
第四章 附件
第五章 招标人、代理机构、招投标监督部门对本文件的意见
7.2 除7.1内容外,招标答疑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7.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必须仔细核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果发现招标文件残缺、招标文件及评标细则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等内容,容易引起歧异时,请在获取招标文件3日内及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出,逾期不得对招标文件条款提出质疑,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有投标人自己负责。
8、招标文件的澄清
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方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将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及方法予以澄清。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招标文件发出后,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和补充。
9.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招标人将在网上(网址为:http://www.hbdj.gov.cn/)予以澄清。如不及时领取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3控制价的编制依据
9.3.1编制依据:
(1) 淮北市杜集区中小学校危墙改造工程图纸及相关标准图集;
(2) 业主控制价编制执行现行的《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BJ34/T206-2005)、2009安徽省相关房屋建筑工程等消耗量定额、机械台班定额、费用定额、以及安徽省、淮北市相关现行造价文件的要求编制。
(3) 材料价格参照淮北市建设标准定额站发布的2015年第6期《淮北工程造价》市场信息价格,并已考虑超运距增加的费用及市场价格。
(4)人工工日单价执行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通知建标〔2013〕155号文68元/工日,税金按造计【2011】26号文,税金率为3.539%执行。
9.3.2中标单价:
中标价=(控制价-招标代理服务费和清单控制价编制费)×85%+招标代理服务费和清单控制价编制费。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工程投标单位只需编制资格标投标文件,并出示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投标承诺书(格式附后),承诺同意以招标人设定的中标价作为合同价款,即可参加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不按要求进行编制、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四)投标文件的密封
投标文件一律采用A4纸打印(图纸等除外),左侧装订。装订应采用胶装,不易散落,不得采用活页式装订,否则将被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可以将所有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在一起,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投标文件”、工程名称及招投标单位名称,并在密封条的粘贴接缝处分别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按标段进行密封)。
10、投标保证金
10.1投标人须按投标须知的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现金方式缴纳(其他方式无效)。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递交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验收,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者,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10.2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0.2.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10.2.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10.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0.3.1、评标结果宣布后,入围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留置;正常情况下,其他未入围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通过电子转账的方式退还给投标单位。
10.3.2、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在区招管局备案7个工作日内后退还给投标单位;
10.3.3其他入围投标单位,其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且未收到投诉和质疑的情况下退还给投标单位。
(五)开标
11、开标
11.1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并出示法人授权书(格式参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及有效身份证的原件,以便开标会议上证明其身份;以上证件不能出示或不符合要求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注:以上证件不能出示或不符合要求的,及不缴纳资料费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注:要求投标单位参加开标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现场签到,否则将拒收投标文件。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11.2开标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按下列程序进行:
11.2.1 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11.2.2 主持人宣布出席开标会议的招标人代表;
11.2.3 主持人宣布出席开标会议的有关部门和代表;
11.2.4 验证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若为代理人参加)及有效身份证明;然后进入资格标评审阶段。
11.3评标内容:
1、资格评审通过原则:投标人资格基本条件表内12项内容必须全部满足,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后审时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否则按无效处理。
2、资格评审内容:
序
号
审核要素
投标资格合格条件标准
有效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提供方式
1
投标承诺函
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附件1。
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原件装订在资格标正本中,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资格标副本中。
2
独立的法人营业资格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评审时需查看原件,复印件装订在资格标投标文件中。
3
企业资质等级
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外省投标企业同时还须符合《安徽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皖备案管理办法》(安徽省住建厅建市【2010】217号文)规定的要求
有效的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副本)
评审时需查看原件,复印件装订在资格标投标文件中。
4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评审时需查看原件,复印件装订在资格标投标文件中。
5
生产经营状态
处于正常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原件装订在资格标正本中,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资格标副本中。
6
履约历史
最近二年未受到借用资质、出借资质、围标串标等行政处罚,没有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原件装订在资格标正本中,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资格标副本中。
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如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不得作为中标单位。
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书
原件装订在资格标正本中,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资格标副本中。
7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评审时需查看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资格标投标文件中。
8
拟派项目部管理人员资格
人员岗位资格证
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材料员、造价员证书
评审时需查看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9
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要求需符合建市【2014】186号文、建市【2014】161号文要求
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原件装订在资格标正本中,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资格标副本中
10
拟派项目负责人动态
无在建项目、无拟中标已公示项目。最近二年没有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
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原件装订在资格标正本中,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资格标副本中。
11
法律法规禁止投标
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原件装订在资格标正本中,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资格标副本中。
12
投标承诺书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该工程的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投标程序,不提供虚假材料,否则按虚假投标处理,永不参与该地区的投标活动,如果中标,决不转包和分包,否则按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处理。
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原件装订在资格标正本中,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资格标副本中。
最终结论:
□符合 □不符合
说明:1、以上12项内容为投标人资格必备基本条件,其中有一项不符合即为不合格投标人;
2、证明或承诺书有效期均为本次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3、投标人必须对所有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行的,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投标人中标后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报监理及建设单位审批。
11.4摇号办法:
经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各自取一个号码球,登记记录确定各自球号;招标人从中随机抽取一个抽签人,由抽签人再次抽取号球。首先抽出的号码球对应的投标人即为第一中标人,第二抽出的号码球对应的投标人即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摇出的号码球对应的投标人即为第三中标候选人。本工程共 5个标段。按标段划分顺序依次进行抽取。
11.5 中标人的确定:招标人应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依法依序确定预中标人,并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11.6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六)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三人或三人以上单数。
(七)合同的授予
12、合同授予标准
12.1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11款所确定的中标人。
13、中标通知书
13.1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于3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的招投标管理部门提交施工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13.2招投标管理部门收到书面报告之日起进行3日公示,未发现有中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实名投诉的,招标人即可办理《中标通知书》备案手续。
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的办理《中标通知书》的通知后,应在五日内办理完成领取《中标通知书》所需的各种手续和费用(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交易费、垃圾处理费、招标代理费和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费;办理检察院出具的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等事项),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人未按本条规定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
14、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14.1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使用建设部、国家工商局制定的GF-2013-0201合同示范文本签订施工合同,中标人在与招标人订立工程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须按照《淮北市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办法》(淮政【2010】40号)规定。不按时办理工程合同备案的,投标保证金不予办理退还,并对中标人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
14.2 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14.1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4.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
15.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14.2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合同,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16、履约担保
16.1本次招标的履约保证金由中标人从本单位基本帐户缴纳中标价的10%至建设单位帐户,公示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足额交至建设单位账户,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履约保证金缴存情况实施监督。
16.2 如履约保证金未能按时到位则取消其中标资格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16.3 履约保证金退还:在工程竣工验收后退还(无息)。履约保证金退还时均退至中标单位帐户。
17、支付担保
本工程不实行工程款支付担保
第二章、合同主要条款
1、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1.1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
1.2工程款支付:本项目不支付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待工程竣工结算经审计部门审核确认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5%;余款5%作为保修金,待工程竣工合格验收满一年后并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无息)。
1.3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程序及要求:
在承包人完成施工合同约定内容后,必须在十五日内提交竣工验收申请。在符合竣工验收条件后的十五日内,发包人组织参建各方进行工程验收,一次性验收合格以提请竣工验收报告之日起视为工程竣工(如验收不合格以整改后验收合格之日为工程竣工之日)。在工程竣工后一年保质期内,如存在施工质量问题,中标人负责无条件修复或返工,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必须在一个月内及时提交符合要求的结算资料,经监理单位、发包人初审后,报请审计部门安排进行结算审价,审价结果作为工程结算依据。
具体工程价款结算执行安徽省财政厅、建设厅(财建[2005]1075号)《安徽省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1.5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工期延误责任:
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本工程未能在本合同约定的工期或按本合同约定可以顺延的工期内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每延误一天工期,将给予承包人每天1万元罚款(每天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款的2%)。延误三天者业主有权按约责成其限期清场退出施工现场,责任由承包人承担。由不可抗力或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除外。
2、合同价款调整
按照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执行,但变更时必须按照淮北市人民政府淮政〔2014〕1 号“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政府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意见(试行)”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对于因施工图与现场情况不符或其它技术原因确需变更设计增加工程量的,单次变更工程造价100 万元以内或变更累计工程量占合同价5%以下的,由项目实施单位组织审批,报造价调整审核领导小组备案;单次变更工程造价100 万元以上或占合同价5%以上的,由项目实施单位组织初审,造价调整审核领导小组审核,报市政府同意后方可变更。
未经审批的工程变更不得实施。在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和审计中,工程违规变更所涉资金不予拨付,已拨付的要予以追回,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工程量调整:1、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数量有误;2、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项目或数量的增减;3、变更工程量应根据变更设计图纸、变更联系单,并按有关工程量计算规则确定。
二、单价的调整:1、工程量调整部分,单价按以下方式确定: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数量的增减,执行合同原有的价格。②对于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2%以上(不含2%)的清单项目,其工程量增减幅度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10%(不含10%)的其增加部分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相应单价由承包人在该项施工前提出,报监理单位审核后,再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注册造价工程师审核,交由审计机关审计后,报工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执行。③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增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或设计变更涉及施工工艺的改变引起工程量清单项目改变的分部、分项项目,或“暂定综合单价”的项目,其相应单价的确定方式为:合同中有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可以参照合同中类似项目的单价调整(但由于设计变更涉及施工工艺的改变而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进行调整时,需参照取消的原综合单价中的人工、材料、机械、费率的含量、降幅比例等重新组价);合同中无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由承包人根据合同中约定的组价原则或参考“清单计价依据”提出适当单价,但人工、材料、机械、费率均参照原投标文件相应综合单价中投标含量、降幅比例等执行,由监理单位进行审核后,再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注册造价工程师审核,交由审计机关安排审价后确定。
三、政策性调整:施工期间遇国家相关政策性调整时予以执行。
四、合同价款调整:因单次变更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按照淮政办〔2014〕1号文规定的程序经由审计机关审计后,审计结果作为工程合同造价调整依据,并列入工程进度款及时予以支付。
五、其他未尽事宜执行招标文件及当地造价管理部门相关规定。
3.其他主要条款
3.1分包与转包。工程不准分包、转包。确需分包的项目,必须报经建设单位同意,与建设单位一起确定分包单位。
3.2其他专用条款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具体商定。
4、补充条款:为保障建设工程项目顺利实施,保护发包人、承包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和进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淮北市建委淮建【2008】2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市场有关行为的通知”文件精神,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订立本工程施工合同补充条款如下:
4.1、违约赔偿、清退制度
4.1.1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机构
(1)、承包人派驻现场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及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须与投标承诺的人员相一致,不得擅自变更。除刑事犯罪、伤病丧失履约能力、辞职等特殊原因确需更换的,也须缴纳违约金后再按照程序进行,且所变更人员的资格、业绩和信誉不得低于中标条件且必须经建设、监理单位同意,并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招标局备案。
项目负责人在工程未竣工验收前主动提出辞职的,自其辞职之日起不得在本市工程项目建设内以项目负责人的名义执业。
如发生更换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时,无论何种原因及理由,发包人均按照以下标准予以处罚违约金:
①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更换,每人次缴纳违约金3万元;
②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造价负责人更换,每人次缴纳违约金1万元;
③其他投标时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发生更换,每人次缴纳违约金1万元。
(2)、项目负责人本人每周在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5天,且每天在现场不少于8小时。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保证每月在施工现场不少于22个工作日。(实际到场工作的标准为在工程施工期间,按国家规定的工作日和每日8小时工作时间计,其中在工地现场工作的工时数不少于70%)
(3)、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外出2天以上需提前向监理、业主书面报告,经同意后方可外出。
(4)、根据本合同,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必须按招标承诺的人员到位,不得更换,业主将对中标人投标承诺规定的人员进行考勤,每周由承包单位对业主进行考勤汇报,并且业主会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考勤,应保证合同规定的出勤率。项目负责人一次检查不在岗位的给予警告,处以3万元罚款;二次检查不在岗位的取消其中标资格,由第二中标候选人进行递补,但其中标价格不变;其他投标承诺的所有施工管理人员每月在工地不少于22天,外出或休假应向业主负责人请假。一次检查不在岗位给予警告,二次罚款2万元,三次罚款4万元,四次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并拒绝支付工程费,五次解除合同。
4.1.2主要施工机械、设备
(1)、承包人保证投标施工组织设计中承诺的满足工程质量、施工工期要求的施工机械设备到位。
4.1.3规范用工制度
(1)、承包人在开工前必须提交本工程施工中的有效用工方案,规范用工制度,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须取得证书后方可上岗。
4.1.4工程进度控制
(1)、承包人应落实经监理审批、业主同意后的施工组织设计中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施工工期的措施和制度,并根据工程实施情况及时予以补充、完善,严格按照施工图及设计文件要求进行施工。
(2)、由于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开工、竣工及主要工序滞后影响工期的,每延误1天者处以1万元款;延误三天者业主有权按约责成其限期清场退出施工现场,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4.1.5非法分包、转包等
承包人发生挂靠、转包、违法分包施工任务、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及拒不履行投标承诺及合约职责与义务的,业主有权按约责成其限期清场退出施工现场,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4.2安全质量控制制度
4.2.1甲方在乙方自检,监理复检合格的基础上,直接或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分部分项工程实体进行检测,如有一项不合格,除正常返工外,其检测费用由乙方负责,并赔偿甲方违约金贰万元。
4.2.2施工项目所有材料按要求由承包人采购的,应持出厂合格证、生产许可证、技术说明书,并按施工规范,技术标准及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进行自检的试验报告报监理及发包人审核。所有原材料的质量标准及原材料的现场质量控制由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代表按不少于规范规定的频率进行抽检。承包人在购进大宗普通原材料前要进行市场调查、取样试验,并对厂家进行质量、价格比选。承包人签订采购合同前14天必须向总监申报,发包人不定期检查。同一种材料至少要提出三个材料厂家的比选情况,包括:生产量、质量标准、价格、服务承诺等,并提出拟选择意向。总监及发包人对各厂家样品进行检验并提出审核意见。承包人购进特殊原材料,总监及发包人应首先提出质量标准、供货条件,根据总监及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对生产厂家进行质量、价格比选并按上述程序进行采购。承包人须将主要原材料与厂家签订的采购合同报监理、发包人审核备案。工程施工中使用的所有材料、特殊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未经报验监理、发包人审查同意的不准进入工程现场,如进入施工现场不得使用,并将进行违约处罚每次贰万元。
4.2.3发包人及监理每天重点检查检验批、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情况、报验资料签字情况;上道工序不合格、责任人不签字不准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如发现承包人未报验批准或事后补充虚假材料,即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的,除进行全面返工外并对承包人进行违约罚款叁万元。
4.2.4承包人必须完善自身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文明施工措施,杜绝野蛮施工和安全事故发生。承包人若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将交由有关部门严肃处理,并由承包人承担一切后果。发包人在工程施工检查中,如发现承包人质量、安全、文明措施不到位,造成事故隐患的,每次由承包人支付违约金伍仟元给发包人。在本工程实施过程中,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管理部门对其与本工程有关的市场行为、施工质量、安全等进行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的,每次由承包人支付违约金贰万元给发包人。
4.2.5本工程实施期间,承包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贿赂发包人、监理及相关管理人员,一经查实,视为违约,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按总合同造价的2%追究承包人违约责任。
4.2.6承包人应充分考虑交通组织、春节(节假日)期间施工等对本工程所产生的造价影响,不得因此要求增加造价(政策性调价不在此范围)。
4.2.7凡未按合同规定及招投标的承诺建立实验室的施工单位将给予2万元的违约罚款,业主将帮助建立实验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违约单位负责。
4.2.8未按设计、规范和监理要求施工,造成质量问题,按合同约定违约处罚2万元/次。并不得参加今后淮北市招投标活动。
5、建设工程廉政协议
中标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按有关规定签订“建设工程廉政协议”。
第三章 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另附)
第四章 附 件
附件1
投标承诺函
致: 淮北市杜集区教育局
1、在研究了 工程 标段施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补充文件)后,我单位同意按招标文件设定的办法确定中标人,愿意按招标人设定的中标价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承接本工程,并在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等各项规定的前提下,完成所摇中标段的全部工程内容及其保修工作。
2、我单位将保证在接到招标人或监理工程师的开工令后,在 个日历天的工期内完成所承担的工程 ,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工期每拖延一天我单位愿缴纳10000元违约金。
3、我单位保证工程质量达到 标准。
4、我单位参加本工程施工拟派项目负责人 。
5 、如果我单位未能完全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办理相关事宜,你单位有权对我单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另选中标人。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
联 系 人: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姓 名: 性别:
年 龄: 职务:
系(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淮北市杜集区教育局
本授权书宣告: (投标人名称)的 (职务-必填)(姓名)合法地代表我单位,授权 (投标人或其下属单位名称)的 (职务-必填)(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在 施工投标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与招标人协商、签订合同书以及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
投标人(盖章):
投标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被授权的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章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本招标文件的意见
本次招标文件由我们公司编制,全部内容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及有失公平的条款。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信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经 办 人:任玲莉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章)
年 月 日
我单位对本次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予以确认并对其负责。
招标人:淮北市杜集区教育局
经办人:徐敬锋
联系电话:****-*******
招标人(章)
年 月 日
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
经办人:
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章)
年 月 日
标签: 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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