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东区孝顺镇夏宅综合大楼及附房经营权承包项目(重新招标)的招标公告

金东区孝顺镇夏宅综合大楼及附房经营权承包项目(重新招标)的招标公告

金东区孝顺镇夏宅综合大楼及附房经营权承包项目(重新招标)的招标公告

经主管部门批准,金华市合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夏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现就金东区孝顺镇夏宅综合大楼及附房经营权承包项目(重新招标)进行招标, 欢迎符合承包人要求的自然人或法人前来报名投标。

一、项目名称:金东区孝顺镇夏宅综合大楼及附房经营权承包项目(重新招标)

二、项目编号:JHHX2023-XM628-1

三、招标概况表:

标项

项目名称

承包款最低限价(元/年)

承包期限

招标范围

投标保证金

备注

金东区孝顺镇夏宅综合大楼及附房经营权承包项目(重新招标)

******

自合同签订后十年(具体起止时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综合大楼1-4层约2400㎡和附房1-2层约400㎡(以承包物实际为准)。

******

综合大楼最低限价******元/年,附房最低限价*****元/年。

备注:附房预计在2023年10月交付,附房租期从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

备注:报名前,投标人应自行实地察看了解本项目房屋的基本情况,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现场踏勘的全部费用、责任和风险。

四、承包人资格要求: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社会其他组织(法律规定者除外);

2、承包人所从事行业必须符合安全、卫生、环保、市政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不准从事与安全生产、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规定相悖行业,不得经营有污染、有噪音、涉黄、涉黑行业;

3、本项目谢绝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五、经营范围:合法经营,承包期间承包人需特别注意消防及安全,如发生事故,一切责任均由承包人负责。

六、招标方式:明标暗投,在开标之日以暗标形式逐一开标并唱标(年承包款底价以本章《招标房屋概况表》为准),承包款出价最高者中标,投标价如低于上述规定的年承包款底价,该投标书无效。本项目应招标人要求,设有项目保证金(押金)*****元,项目保证金在租期届满后无息退还,如在合同履约期间,因中标人原因提前终止合同的或中标人未按合同要求合法经营的,已缴纳的承包款不予退还,同时扣除项目保证金*****元。请各投标人在报名前充分考虑,如中标,项目保证金及第一年的承包款(中标后投标保证金扣除代理费后剩余部分转为第一年承包款,承包款不足部分由中标人补足)必须于合同签订前付清,否则,视为放弃承包做弃标处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房屋采用“先付后用,分期支付”的原则,每年支付一次房屋承包款(即按中标金额按年支付),第一年的房屋承包款在中标之日起三个工作日之内付清,下一年度的房屋承包款在当年租期到期前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如逾期缴纳,否则视为放弃房屋做弃标处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的同时重新对外招标,未中标者三个工作日内退回投标保证金。

七、承包期限:详见招标概况表。

八、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06月02日至2023年06月09日下午16:30时止(上午:9:00—11:30时,下午:12:30—16:30时)。

2、报名方式:请各投标人加微信号:133*****600报名。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

4、投标保证金(报名之前缴纳):投标人应在报名时以银行转账方式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至金华市合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金华市合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元整(大写:叁拾万圆整),银行账号:018*****190*****,开户银行:金华银行营业部。(汇款用途:请注明“投标保证金”及项目编号:XM628-1)。

5、报名时须提供:

(1)提供投标保证金银行转帐回单复印件或提供其他有效缴纳凭证复印件。

(2)自然人报名: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及社会其他组织报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九、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和递交时间:投标人应于2023年06月12日09: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合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市婺城区五一路666号通园大厦12楼)。

▲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23年06月12日09点30分在在金华市合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金华市五一路666号通园大厦12楼)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1 人)规范佩戴口罩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特别说明:

1、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向招标代理机构要求澄清。招标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发布,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投标人未提出质疑,视为完全理解本招标文件,一经进入开标程序,即视为投标人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放弃要求解释的权利。

2、请投标人务必看清招标房屋实际情况,投标人一旦报名,即表明已了解和认可招标房屋的各种情况,中标后,投标人不得对房屋位置、面积、周边环境、配套等有任何异议。

3、唱标时如出现两个或多个相同金额的最高报价,由招标人代表抽签确定中标人,本项目开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开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十二、业务联系:

采购单位: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夏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夏宅村

联系人:金先生

联系电话:135*****325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金华市合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城北街道五一路666号通园大厦12楼

业务咨询联系人:傅先生

联系电话:057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综合大楼 经营权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金华市合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