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校系统建设项目询价公告
离校系统建设项目询价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离校系统建设项目
2、项目内容:拟采购一套离校系统
3、预算金额:18.6 万元
4、最高限价:18.6万元
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需求
1、获取时间:2023年6月2日至2023年6月8日。
2、获取方式:网上获取,详见附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6月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提交地点: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光谷大道117号)信息化部203办公室。
3、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的构成和要求:
供应商编制的投标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少于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报价一览表
5)分项报价表
6)技术要求偏离表
7)供应商的资格声明和资格证明文件
8)供货及售后服务方案
9)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交的其它文件(格式自拟)
其中“供应商的资格声明和资格证明文件” 应包括但不少于下列内容: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提供财务报告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其资信证明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供应商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应由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由供应商对以下内容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供应商依法交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提供1个月)交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
供应商依法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提供1个月)交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
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也需要按此项规定提供交纳税收的凭据和交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提供有效的类似业绩证明合同或项目委托书或其他能够证明类似业绩的相关材料。
4、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
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壹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当清楚地标记“正本”或者“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正本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供应商代表按采购文件规定在响应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装订不当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五、评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6月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光谷大道117号)信息化部2楼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信息化部(武汉远程教育中心)
地 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117号
联 系 人:何老师
电 话:131*****343
七、信息发布媒体
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信息化部网站
网 址:https://xxhb.whvcse.edu.cn/
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
信息化部(武汉远程教育中心)
标签: 系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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