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重庆项目水处理药剂(6月)询比采购公告
城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重庆项目水处理药剂(6月)询比采购公告
城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重庆项目水处理药剂(6月)询比采购
1.采购条件
本次城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重庆项目水处理药剂(6月)采购,采购人为重庆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用询比采购方式,诚邀有意愿、具备相应资格的水处理药剂供应商(以下简称响应人)参加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城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重庆项目水处理药剂(6月)询比采购
项目编号:M410*****650********
2.2 项目概况:重庆市开州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日处理生活垃圾600吨。
2.3 项目地点(交货地点):重庆市开州区渠口镇渠口村1组
2.4 采购范围
城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重庆项目水处理药剂(6月)采购,包括但不限于:水处理药剂的供货、包装、运输、检测、在采购人指定卸货场所卸货及按法律、法规、规章及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备案及上述责任范围伴随的一切安全、环保责任。
响应人需确认现场的水质情况,并与技术人员沟通了解使用详情。供货清单如下:
序号 | 需求单位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重庆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水处理药剂 | 批 | 1 | 详见采购清单 |
2.5 交货时间及地点要求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7日内将产品送达交货地点,并到货前2天通知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实际交货时间以双方签署的交货记录为准,且此时间为合同计算迟交产品违约金的依据。
交货地点:重庆市开州区渠口镇渠口村1组(重庆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收货人:陈诗君;电话:136*****238。产品所有权于交付至采购人指定收货人后转移至采购人,且产品毁损、灭失风险于采购人清点验收后转移至采购人。
3.质量标准
3.1响应人对所供应的各化学药品有效成份满足现场各类膜系统设备的运行和化学清洗的要求及效果,响应人需保证供应的化学药品使用期内现场各类膜系统设备投加量不大于原设计设加量且产水率达到原设计指标,因产品不合格引起的所有损失均由响应人负责。
3.2响应人不定期或根据采购人需求及时安排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取样分析化验,随时调整各化学药品的配方,以满足现场现场各类膜系统设备的运行和化学清洗的需求,但本次招标的合同总价不变。
3.3若发现响应人明显造假的恶劣行为,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响应人负责;若产品品质不合格,造成采购人损失,该损失由响应人负责赔偿。
4.质量保证与试验
4.1 化学药品应以技术先进、成熟可靠、安全耐用为基本原则,应有完备的合格证书,检测报告和质量保证证书,在每次供货时,响应人均需提供相关资料,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一切损失由响应人负责。
4.2 化学药品生产应遵照国家行业有关规范和标准,并满足采购公告的要求。
4.3 响应人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满足采购人安全、可靠运行的要求,并对化学药品的供货、试验、装箱、发运等过程全面负责。响应人需确保化学药品交接、专用容器或工具、运输、装卸的渗滤液站化学药品质量与防污染措施。
4.4 响应人应对化学药品进行必要的工厂检验。响应人发货前需提供各化学药品的使用方法,并提供化学清洗详细的清洗方案。
4.4.1 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响应人须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响应人提供的材料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4.4.2 检验的范围包括渗滤液站化学药品的加工、试验至出厂试验。
4.4.3 响应人检验的结果要满足采购公告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响应人要采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采购人提交不一致性报告。响应人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将情况及时通知采购人。
4.5 现场复检及不合格处理
对于不满足运行和化学清洗的化学药品,采购人有权退货处理。响应人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或响应,并在48小时内无偿解决(更换完毕),否则,每延误一天,响应人承担合同总价款0.3%的违约金。超过十天仍未解决,采购人有权要求退货,由响应人承担退货部分的总金额30%的违约金。若发现响应人明显造假,如掺杂质等恶劣行为,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响应人负责;若产品品质不合格,造成采购人损失,该损失由响应人负责赔偿。
5.技术资料
5.1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生产要求。
5.2 随货提交的质保文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的生产厂家质量检验报告、合格证。
5.3 响应人资格要求
5.3.1 响应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合法有效,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5.3.2 响应人2020年01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在国内至少具有1项相类似业绩(须提供证明业绩的合同扫描件)。
5.3.3 响应人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采购人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5.3.4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4询比文件的获取
5.4.1 本项目通过中原招采网(http://www.zybtp.com/)进行电子化询比(单)采购。
5.4.2 有意参加询比并符合条件的响应人,需先登录中原招采网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合格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手续后(详见中原招采网www.zybtp.com→办事指南→移动证书办理流程),方能参与本次询比活动。
5.4.3 报名时间及上传报名材料(按照附件一:报名材料格式要求上传报名材料)
满足本采购公告第3条款响应人资格要求的申请人,请于年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6日14: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中原招采网进行电子报名,并上传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廉洁承诺书及加盖公章的第3条款规定的相关文件扫描件(报名材料为资格审查的依据,请各响应人务必上传本条所规定的报名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一:报名材料格式)。
5.5 报名方式:
5.5.1 浏览公告时直接报名:响应人可以浏览项目公告后,使用电子钥匙,点击公告下面的“现在就报名”按钮登陆,直接进入该项目进行报名,报名时注意选择要报名的分包,点击“下一步”,选择注册时填好的联系人,或者手动填写联系人,点击“确认报名”后,报名成功。
5.5.2 登录系统报名:响应人使用电子钥匙直接进入平台系统,点击桌面上的“我要报名”后,选择页面上需要报名的项目进行报名。
5.5.3 报名通过的响应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中原招采网,下载电子询比文件。
6.报价方法及截至时间
6.1 报价方法:报名通过后查看本项目询比清单进行网上报价。
6.2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6月6日14:00时(北京时间)。
6.3 询比时间(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6月6日14:00时(北京时间)。
6.4 报价:请报名成功的各响应人2023年6月6日14:00时(北京时间)前登陆中原招采网上传报价,逾期作废;因响应人原因导致报价失败的,后果自负。
7.报价要求及询比规则
凡参与报价的响应人,视为均已响应以下报价要求及询比规则:
7.1 本次询比为一次报价,所有分项必须全部报价。采用固定单价的方式报价,报价包含采购范围内相关货物的一切费用(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但不限于货物的包装、运输、保险、卸车及合同文件所要求的相关服务等全过程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以及一切税费)。
7.2 各响应人应按照中原招采网系统内询比单格式报价,其中:表头询价项中的“备注”一栏,应按要求据实填写产品出厂综合单价(含税)。
7.3 若报价明显偏离市场价,则该报价人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8.响应人要求
8.1 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集团公司内部存在不良行为或被列入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的;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响应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响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6)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环保、税务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2 响应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行为之一:
(1)提供虚假材料的;
(2)因产品质量问题出现重大事故或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3)采购定价过程中扰乱定价程序,和其他供应商违规串标的;
(4)违反廉洁承诺的;
(5)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响应人的;
(6)不履行报价承诺的、不签订采购合同的;
(7)不履行合同的;
(8)其他不良行为的。
9.授予合同
9.1采购单位在授予合同之前,任何时候都有接受或拒绝任何报价的权利,并无须向受影响的报价单位承担任何责任。
9.2 各响应人作出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所有要求和附件二合同条款的所有要求。
9.3 成交通知书
9.3.1 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9.3.2 采购单位向成交人发放成交通知书;及时通知未成交的供应商。
9.4 签订合同(详见附件合同条款)
9.4.1 成交结果公示的同时,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响应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响应人。
9.4.2 成交人不交合同履约保证金或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记录为供应商不良行为。
9.4.3 合同风险:
卖方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因货物验收不合格买方拒收,或双方已解除合同,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
9.5 合同履行
9.5.1 成交供应商在履行供货合同期间,必须按照要求的供货量、供货期准时交货;
9.5.2 成交供应商在履行供货合同期间须严格执行对采购人做出的价格承诺,合同期内价格不予调整。
10.付款方式和期限
10.1 固定单价,据实结算。
10.2 货物到货验收合格后,付至当批次应付货款的100%。
10.3 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10.4 每笔款项支付前,卖方应向买方提供合同要求提供的所有相关资料。
11.询比地点
重庆市开州区渠口镇渠口村1组。
12.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开州区渠口镇渠口村1组
联系人:技术 李先生 电 话:138*****233
联系人:商务 陈先生 电 话:136*****238
地址:重庆市开州区渠口镇渠口村1组
监督部门:重庆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
监督电话:023-********
重庆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3-06-01
标签: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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