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沩东路南侧立面改造工程(划分为两个合同标段)招标公告
楚沩东路南侧立面改造工程(划分为两个合同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T2015NXJS004)
宁乡县楚沩东路南侧立面改造项目工程已经宁乡县发展和改革局宁发改投[2015]27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我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宁乡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该项目施工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宁乡县楚沩东路南侧立面改造项目工程(划分为两个合同标段);
2、建设地点:宁乡县楚沩东路南侧立面改造,西起人民路东至金利路(包括银河路以北和楚沩东路以南的宁韶路400米两侧房屋立面、滨江大道沙河市场段500米房屋立面);宁乡县楚沩东路南侧立面改造(曾家河至夏铎铺官桥河段);
3、合同标段划分
第一合同标段:宁乡县楚沩东路南侧立面改造第一合同标段(人民路东至金利路)
第二合同标段:宁乡县楚沩东路南侧立面改造第二合同标段(曾家河至夏铎铺官桥河)
4、项目概况:宁乡县楚沩东路南侧立面改造项目,西起人民路东至金利路(包括银河路以北和楚沩东路以南的宁韶路400米两侧房屋立面、滨江大道沙河市场段500米房屋立面);宁乡县楚沩东路南侧立面改造(曾家河至夏铎铺官桥河段),全长9500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对项目范围内防盗窗、不规范广告牌匾及违章搭建拆除;建筑外墙立面重新涂刷;统一设置室外空调机位;统一设置门店门头牌匾(其中第二标段曾家河至夏铎铺官桥河段的该项施工内容划分到第一标段,由第一标段统一制作、安装);统一加封塑钢窗;局部构造物建设等。
5、招标范围:宁乡县楚沩东路南侧立面改造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其工程量清单;
6、工期要求:每标段均为50日历天,从下达开工令之日起开始计算;
7、质量要求:合格;
8、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规定;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行政区域以外的企业须具有有效的《入湘登记证》;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各标段的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各标段的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各标段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该项目要求各合同标段: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且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中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长住建发[2013]146号文件),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还需具备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C证,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岗位资格证书应在有效期内(根据湘建建函[2010]373号文规定,持有2002年-2009年的岗位资格证书,从2011年11月1日起作废);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本公告发布后无在建工程证明并须提供地(市)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市场行为、质量、安全以及农民工工资兑付情况的证明原件;
6、拟任本次投标的各标段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2015年3月至2015年9月)的社保证明资料;并提供社保官方查询网址,关键岗位人员社保账户设置了密码的,还应当提供密码。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9、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10、同一投标人只能参加其中一个标段的投标,如超过一个标段的投标人,认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30日起登录http://nxzy.hnipp.com(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四、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应于2015年10月5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以不署名的方式将疑问发送邮件至nxggzy@sina.cn,过期不予受理;
2、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将作为资格审查的内容之一;
2、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
第一合同标段:大写:贰拾柒万元整(¥270000.00)
第二合同标段:大写: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
3、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缴纳至下列专用账户:
开户行:招商银行长沙分行宁乡支行
户名: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账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投标项目名称:“XX项目第X标段”的投标保证金;
(4)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5)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退回。
(6)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不计利息。
六、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原件)和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并持投标承诺书(具体格式附后)原件、无商业贿赂记录(到宁乡县人民检察院或投标单位当地检察院开具证明)和廉洁承诺书(投标单位自拟)原件并提交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资料,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评标办法
按长住建发[2014]259号《关于印发〈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的通知》及宁住建[2014]89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Ⅰ)”(报价部分采用附表6〈1〉)进行评标。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乡县玉潭镇花明北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具体开标室见大厅大屏幕。
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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