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废弃物综合利用工程及附属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有机废弃物综合利用工程及附属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中节能绿碳(宝泉岭农垦)环保有限公司有机废弃物综合利用工程及附属项目监理招标公告(二次)
项目编号:GXTC-*******
备案编号:JL1410G15008
1.招标条件
中节能绿碳(宝泉岭农垦)环保有限公司有机废弃物综合利用工程及附属项目已由宝局发改备案【2015】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节能绿碳(宝泉岭农垦)环保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中节能绿碳(宝泉岭农垦)环保有限公司有机废弃物综合利用工程及附属项目监理招标;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农垦宝泉岭管理局共青农场第八作业站,老砖瓦厂以西,哈肇公路以南;
2.3建设规模:建、构筑物占地34363.85平方米。其中综合楼面积600.66平方米;秸秆堆场面积8029平方米;有机肥车间面积5460平方米;沼液池1684平方米;预处理及固液分离单元面积792.42平方米;厌氧发酵单元面积2912平方米;沼气净化单元面积720平方米;综合泵房及水池面积936平方米;锅炉房面积322.02平方米;燃料堆棚面积360平方米;
翟华民 14:00:45
变电所面积142.74平方米;地面火炬面积228平方米;空压站面积26.01平方米;汽车衡面积54平方米;农业科技大棚面积10835平方米;门卫一/二面积54平方米;发电机组面积480平方米;预留站房面积674平方米。
2.4总投资:15946.54万元;
2.5计划工期:2015年 10月 30日至2016 年10月 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并机电安装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综合类资质,投标班子成员由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组成,其中专业监理工程师由取得注册证书人员担任。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书面证明材料进行现场报名。
4.2报名资料: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副本、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总监理工程师证书。上述资料报名时均须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翟华民 14:00:46
4.3报名时间:2015年9月25日至2015年10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9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6 时
4.4报名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51号604室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登记报名者,请于报名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另计。
5.4邮购招标文件的账号:收款单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首体南路支行
账 号:****************361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15年10月20日9时30分
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98-2号(黑龙江农垦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节能绿碳(宝泉岭农垦)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 人: 王烨男
联 系 电 话: 180*****654
招 标代理机 构: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哈尔滨市长江路51号604室
邮 编: 150001
联 系 人: 马鑫斌、翟华民
联 系 电 话: ****-********
2015年9月25日
备注: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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